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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09号(经济发展类157号)提案答复的函(国能提油气〔2018〕129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8-00315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8-09-08 |
国能提油气〔2018〕129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09号 (经济发展类1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煤改气政策安排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按部就班,让政策进可攻,退可守;深入解读“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 我局始终坚持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则有序推进开展“煤改气”工作,我局在《北方重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气源保障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煤改气”要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规划的推进。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协调各地区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在符合清洁利用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油则油的原则,统筹规划、多措并举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所有“煤改气实施前必须签订供气合同,具备供气条件。在“煤改气”项目未落实资源供应、不具备供气条件时,不得拆除原有供暖设施。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指导“2+26”城市积极开展“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对无任何环保治理措施的散煤和不能稳定达标的中小型燃煤设施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力求避免简单地“去煤化”“一刀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于煤炭,则强调集中使用、清洁利用,尽可能将煤炭用于安装高效治污施舍的大型用煤领域。7月3日,生态环境部牵头制定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已由国务院公开发布,对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作为重点任务予以安排。并将在今后三年整合资源、集中力量,重点推进“2+26”城市和汾渭平原“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力争散煤污染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北方其他地区,指导地方按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要求,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经济实力、基础设施等条件,统筹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工业余热、地热、生物质等方式,采取适宜的清洁取暖策略。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障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防治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指导北方地区加强统筹协调,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油则油,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稳步推进重点地区“煤改气”工作,其他地区暂时不能通过清洁供暖替代散煤的,可利用“洁净煤+环保灶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模式替代散煤供暖。 二、关于向低碳经济转型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案,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相衔接。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同时,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形成灵敏反映供求变化的季节性差价体系,促进削峰填谷,更好保障居民供给。 关于持续发展可再生能源、清洁煤、核能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我局和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农村沼气、生物质天然气等农村清洁能源,发挥替代农村散煤作用。我局印发了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和生物质锅炉供热,开展“百个城镇”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建设,启动生物质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组织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抓紧起草生物质成型燃料和生物天然气系列标准。发展改革委将发展大型沼气、生物天然气等作为乡村能源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印发了《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支持农村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并会同农业部整合、优化相关中央投资专项,重点支持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洁净煤,我局积极推广先进煤技术,加大落后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淘汰力度,限制直接燃用原散煤。加快推广先进高效煤粉、型煤工业锅炉等技术,积极推广使用清洁煤供暖,替代劣质散煤。对于核能发展,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部署,坚持推进在建项目安全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新项目核准开工。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及串通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对于清洁能源利用,将着力推进县域及农村清洁能源供热,加快替代散煤步伐,指导地方做好“百个城镇”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建设,开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示范项目建设及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示范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农林生物质纯发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退坡机制研究,研究制定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术规范,协调环保部门制定生物质锅炉专用排放标准。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积极探索核能供暖试点示范项目。继续推进核电安全高效发展,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绿色能源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关于加强监督力度,贯彻落实天然气产量目标要求 今年以来,我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国内天然气上游增产增供等内容进行了具体工作部署,并通过签订责任书和印发会议纪要的方式落实企业保供增供责任。明确要求上游油气企业对2018年及后续天然气增储上产追加投资,切实加大资金倾斜和支持,扩大产能建设和新井投产,增加国内天然气生产供应。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踪相关工作进展,确保加大国内天然气上游增产增供落实到位。此外,我局还将积极推进天然气进口保障供应、健全多元稳定进口体系等工作。要求油气企业保障进口管道气稳定供应,多渠道开拓进口来源,并做好天然气需求预测及应急预案;同时优化我国天然气进口结构和布局,推进国别地区多元化、进口主体多元化、运输方式多元化,增强国际市场话语权,稳定增加天然气气源进口,多措并举做好天然气稳供增供。 四、关于从教育入手,让民众深明改善空气污染的重要 受长期以来的观念、习惯等因素影响,相当数量取暖用户仍依赖传统、落后的散煤供暖方式,对新的清洁取暖方式接受度较低。生态环境部长期致力于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坚持全民共治,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取得了积极进展。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和我局等相关部门将指导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推动群众改变原有的取暖观念和方式,提高对清洁取暖环保价值的认识,改进粗放的用暖方式,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构建全民行动格局,打赢蓝天保卫战。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8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