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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385号(资源环境类222号)提案答复的函(国能提油气〔2018〕124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310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9-08
 

  国能提油气〔2018〕124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385号

  (资源环境类222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四川达州市创建国家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部省联席会议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革命老区尤其是连片特困地区脱贫工作,积极支持达州创建天然气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工作。于2017年11月,正式复函(国能综函油气〔2017〕407号)支持在四川省达州市启动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

  达州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建设正式启动后,我局将视情况组织有关部委、中央企业、省、市两级政府等共同研究商定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努力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二、关于争取发展改革委批复示范区实施方案

  我局将积极支持并指导四川省达州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重要指示要求和油气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切实编制好达州市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方案编制完成后,我局将按程序批复。

  三、关于支持国家油气体制改革在达州先行先试

  近年来,我局积极推动油气体制改革,促进天然气行业长期稳定发展。在前期补贴的基础上,推动财政部出台对页岩气为期三年的资源税减征30%优惠政策,并研究将致密气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达州是全国三大气田所在地和“川气东送”工程的起点,有条件依托资源优势探索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的新机制、新模式,统筹天然气资源外输和就地转化利用。我局积极支持达州在天然气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支持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以就地注册、成立合资公司等模式,与所在地共同发展。建议达州市结合国家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新形势和油气体制改革大方向,围绕当地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体制机制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梳理并突出示范区建设重点。

  四、关于支持达州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经开区

  建设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是我国对外开放工作的创举。经过30多年发展,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共219家,其中东部地区107家、中部地区63家、西部地区49家。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级经开区发展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2014年、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提高国家级经开区发展水平和省级经开区升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方向和要求。

  目前,四川省5家省级经开区(包含达州经济开发区)升级申请已由国务院批转商务部研究办理。商务部表示将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开展考核评价,抓紧研究完善省级开发区升级的工作程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规范有序推动相关工作。

  五、关于保障工业用气和价格优惠

  为尽可能兼顾资源地利益,国家一直积极研究做好天然气就地开发利用相关工作。在安排门站价格时,发展改革委对西部省份和资源地已按统一原则和标准给予适当倾斜从低安排。

  目前,国内天然气门站价格已全面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弹性价格机制,80%以上的天然气价格由市场主导,并将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由于近年来国内天然气市场供需偏紧,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天然气价格也随着国际油价逐步上升,低价保供难度越来越大。达州可与供气企业充分沟通协商,争取优惠价格。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