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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851号(工交邮电类059号)提案答复的函(国能提油气〔2018〕114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305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8-24
 

  国能提油气〔2018〕114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851号

  (工交邮电类059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先进海工装备 加强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是制造强国建设的重点领域之一,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重点方向,是国家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基础和支撑。

  “十二五”以来,我国海工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国际市场份额连续四年位居全球首位,已具备500米以内油气开发装备的自主设计建造能力,在3000米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等高端产品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但自2014年起国际油价急剧下跌,全球海工装备订单总额由2011-2013年年均684亿美元锐减到2016年52亿美元。海工装备制造业遭受巨大冲击,已建成和在建产品大面积延期或撤单,国内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正处在生存与发展的关键阶段。加快南海油气资源开发,推动船舶企业库存海工装备有效利用,对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国家加强顶层谋划和统筹协调,为国内油气公司加快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维护海洋权益创造有利条件问题

  我们高度重视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相关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的指示要求,正在协调相关部门、企业统筹制定未来若干年大力加强油气勘探开发的有关计划,为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创造有利条件。

  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沟通,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引导行业积极应对挑战,把握机遇,加快转型升级,2017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监会、海洋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海工行动计划》)。其中,针对扩大海洋工程装备有效需求,创新商业模式促“交付”、去“库存”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建议。明确提出,鼓励油气开发企业、油田服务公司、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等加强合作,积极引入多方资本,创新商业模式,发挥各方优势,通过开展基金投资、融资租赁、资产重整、装备运营等业务,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推动海洋工程装备交付运营;支持国内油气开发企业加快报废老旧海洋工程装备,或进行老旧装备转型再利用,并在国内收购被延期、撤单的产品,实现装备更新换代;加快海洋资源开发利用,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海洋资源开发。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落实《海工行动计划》有关任务,鼓励和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去“库存”(B)。

  二、关于国家出资,协调国内油气公司、船舶企业、金融机构成立专业海工装备资产管理公司、产业基金或融资租赁公司,收购这批库存的海工装备,并以相对低价出租或出售给国内油气公司,用于南海的油气资源开发问题

  经与财政部沟通,财政部表示设立专业海工装备产业基金,或成立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对推动海工装备有效利用,加快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等具有积极意义。但关于设立相关领域产业基金或公司的具体方式,我们认为,宜主要由社会资本主导设立和管理。主要考虑:一是由社会资本主导设立和管理,符合市场化、商业化原则,有利于发挥市场机构的专业优势。二是在推动设立投资基金方面,政府部门宜主要侧重相关政策制定、市场环境建设等工作,不宜过多直接开展市场化的基金设立和投资运营工作。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国家能源局油气司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