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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827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油气〔2018〕178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30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8-14
 

  国能建油气〔2018〕178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82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国页岩气绿色勘探开发的建议收悉,经商科技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国家级页岩气绿色勘探开发综合性试验区

  页岩气作为清洁能源,其开发利用是实现“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战略的重要部署。目前,我国共设立长宁-威远、昭通、涪陵3个国家级海相页岩气示范区和延安陆相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4个示范区均已完成研究任务,且部分实现规模化商业开发,取得的成功经验对指导我国页岩气勘探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动我国页岩气产业发展,我局拟在总结示范区成果基础上研究设立新的综合性示范区,进一步探索矿权制度、监管模式、市场开拓、绿色环保和针对不同资源类型的开发技术等。我局已就以上内容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并与有关部门、企业、研究机构协调沟通,梳理我国页岩气产业发展现状和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统筹研究推进新示范区设立相关工作。

  二、关于完善页岩气绿色勘探开发的有关法规标准体系

  目前,生态环境部正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尽快完成“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重大专项课题中“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开发环境影响评估与环境效益综合评价技术”的研究工作,为页岩气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二是结合页岩气开采行业中生态影响、地下水影响和环境空气影响的特点,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效率、生态环境承载力及环境风险水平等,加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页岩气开采污染控制标准”。

  此外,我局向能源行业页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达了环保标准研究任务,研究成果可为国家环保标准制定提供参考,目前正在按进度推进。

  三、关于加强页岩气绿色勘探开发科技创新

  “十三五”期间,“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页岩气勘探开发方面共部署了7个项目和4个示范工程,为实现页岩气绿色勘探开发,专门设置了“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开发环境监测和保护关键技术”项目。目前各项目进展顺利,在理论研究、关键技术和装备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在涪陵页岩气开发示范工程中初步构建了山地环境页岩气绿色开发技术体系,其中涉及地质灾害监测与预防。下一步,科技部将继续推动重大专项管理,推进“地球深部探测”重大项目立项启动,进一步加强非常规油气基础研究和勘探开发等方向的科技工作,持续推动成果应用和产业化,促进页岩气产业发展。

  四、关于完善页岩气绿色勘探开发绿色评价制度及其配套政策

  绿色评价制度方面,生态环境部目前正根据页岩气勘探开采行业管理规律,完善区块、单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机制,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页岩气开采行业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水文地质条件及环境影响状况,督促相关单位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优化工程布局和选址,针对可能的环境影响,提出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

  绿色金融政策方面,财政部对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勘探开发重大环保技术的攻关推广表示原则上支持,认为其有利于破除环境保护问题对页岩气勘探开发的约束性,具有积极意义。发展绿色金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实践,对解决日益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有积极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大力支持页岩气发展。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促进页岩气绿色开发产业发展。

  后续工作中,我局会在落实现有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提出的建议,持续支持页岩气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