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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016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油气〔2018〕167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29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8-14
 

  国能建油气〔2018〕167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01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江汉战略储气库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国内天然气产量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天然气进口量和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保障天然气用气高峰时段供应、应对突发供应中断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天然气储备是最为直接、有效,也是世界普遍采用的应对方法。相比发达国家,我国天然气储备能力十分有限,亟待提高。

  2018年4月,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在2014年发展改革委8号令的基础上,规范了储气能力指标的核定范围,明确了2020年及以后“地方政府3天日均用气量、城燃企业年用气量5%、供气企业年销售量的10%”的储气指标要求。同时,加快构建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支持企业通过合资合作、租赁购买储气设施等手段履行储气责任,引导储气设施集约、规模化建设。

  鉴此,我局赞同您关于加快江汉战略储气库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并将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做好工作。根据已开展的工作初步测算,江汉黄场盐穴储气库预计可建成总库容48亿方,有效工作气量28亿方。项目拟分两期工程、三个阶段推进:一期工程第一阶段为利用先导试验井工程,以现有4口井和江汉盐化工总厂现有200万方/年的卤水消纳能力继续采卤造腔,并改扩建采输卤站、集注站、集输管线及配套设施;一期工程第二阶段新建注采井12口、卤水处理装置(新建制工业盐厂)1座、卤水外输管道,并扩建集注站等。二期工程规划新建注采井24口,扩建集注站,增建集配气站1至2座。目前,中石化集团已开展先导试验,并正组织有关单位完善一期一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

  关于建议将江汉战略储气库项目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项建设基金,我局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予以研究,争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包括江汉战略储气库所辐射区域在内的重点地区加快储气能力建设。

  与此同时,我局还将坚持从多方面、不同角度入手,继续完善我国天然气市场建设及相关体制机制,提高系统安全性,从而在整体上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以及市场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