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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866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油气〔2018〕10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8-00287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8-07-06 |
国能建油气〔2018〕10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866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四川省达州市建设国家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的指导。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革命老区尤其是连片特困地区脱贫工作,全力支持革命老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支持达州创建天然气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工作。2017年11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复函(国能综函油气〔2017〕407号),支持在四川省达州市启动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支持并指导四川省、达州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有关指示要求和油气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切实编制好达州市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方案编制完成后,我们将按有关程序批复。 二、关于成立国家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达州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建设正式启动后,我们将视情况组织有关部委、中央企业、省、市两级政府等共同研究商定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努力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成立联席会议制度。 三、关于出台扶持政策,允许达州先行先试。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支持天然气开发利用。在前期补贴的基础上,推动财政部出台对页岩气为期三年的资源税减征30%优惠政策,并研究将致密气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为尽可能兼顾资源地利益,在安排门站价格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西部省份和资源地已按统一原则和标准给予适当倾斜从低安排。 达州是全国三大气田所在地和“川气东送”工程的起点,有条件依托资源优势探索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的新机制、新模式,统筹天然气资源外输和就地转化利用。我们积极支持达州在天然气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建议达州市结合国家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新形势和油气体制改革大方向,围绕当地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体制机制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梳理并突出示范区建设重点。 关于支持达州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事宜,我们将根据示范区建设进展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予以研究。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