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 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92号建议的答复 |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6-00396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 制发日期: | 2016-08-31 |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92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疆煤层气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新疆煤层气产业发展情况 新疆煤层气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据新一轮油气资源评价结果,新疆2000米以浅煤层气地质资源量约9.51万亿立方米,占全国资源总量的26%,主要分布在准噶尔、吐哈、天山、塔里木盆地,具有煤层多、厚度大、煤阶低、渗透性好、资源丰度大等特征。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规划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加强科技创新,大力推进新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单位编制完成了《新疆煤层气勘查开发利用(2011-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煤层气产业的发展思路、规划布局和重点任务。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累计施工近100余口煤层气井,在准噶尔等盆地开展了勘探选区评价和小井网开发试验。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十二五”以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5亿元,支持新疆(含兵团)煤矿安全改造项目75个,带动地方财政和企业投资14.1亿元。推进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煤层气开发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与新疆煤田地质局加强技术交流,联合开展了资源潜力评价和开发有利区块优选等研究工作。2015年,全疆煤矿瓦斯抽采量9995万立方米,利用量1803万立方米。 虽然新疆煤层气资源丰富,但是产业起步晚,勘探开发进展较慢,制约发展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新疆煤层气资源调查和潜力评价滞后,现有煤层气矿业权面积仅占新疆含煤面积的2.8%,尚无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难以支撑大规模开发需要。二是煤层气高渗富集等基础理论研究薄弱,低煤阶和深部煤层气开发、低透气性煤层瓦斯抽采等关键技术尚未完全掌握。三是部分煤层气区块地处偏远,远离天然气长输管道,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制约了规模化开发利用。四是煤层气开发初期投资高、单井产量低,经济效益差,现有扶持政策激励效应下降,企业积极性不高。五是资源协调开发机制不健全,煤层气与煤炭、油气矿业权重叠问题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发展。 2015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煤层气勘探开发行动计划》(国能煤炭〔2015〕34号)提出,新疆是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的重点地区,“十三五”期间将加快煤层气资源调查和潜力评价,建设一批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突破低煤阶、深部煤层气开发关键技术,启动建设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增加乌鲁木齐等地区煤层气供应。下一步,我们将编制发布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把新疆煤层气开发重点项目纳入全国规划,强化绩效考核,精心组织实施,加快培育和发展新疆煤层气产业。 二、健全资源协调开发机制 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3〕93号),明确了煤层气、煤炭资源协调开发的原则,规划5年内开始建井开采煤炭的区域,采取合作或调整煤层气矿业权范围等方式,保证煤炭资源开发需要;规划5年后开始建井开采煤炭的区域,坚持“先采气、后采煤”,做好采气采煤施工衔接。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国办发93号文件,指导新疆开展煤层气区块选区工作,向市场投放一批煤层气区块,采用招投标等竞争方式确定勘查开发主体,并限定勘查开发时限。对长期勘查投入不足、勘查结束不及时开发的企业,核减其矿业权面积;对具备开发条件的区块,限期完成产能建设。督促指导煤层气和油气、煤炭企业加强合作,建立方案互审、资料共享等协调制度。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中央财政一直致力于推动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在价格补贴、税收政策、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一是对煤层气开采企业(除用于发电上网以外),中央财政按0.2元/立方米煤层气(折纯)标准进行补贴。2016年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由每立方米0.2元提高到0.3元,进一步提振了企业抽采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的信心。二是加大税收优惠,研究制定煤炭企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政策,扩大抵扣范围,降低了煤炭企业税负水平;修订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对瓦斯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返。三是通过实施“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煤层气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督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发利用煤层气的积极性。同时,根据煤层气产业发展、抽采利用成本和市场销售价格变化等因素,统筹考虑煤层气产业后续扶持政策。 四、加大新疆煤层气产业投入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新疆煤层气开发利用工作,积极指导新疆煤层气开发试验区建设,技术创新取得突破,建成产能3000万立方米/年,为全疆煤层气勘查开发起到示范作用。加大新疆煤层气地质调查力度,重点开展准南低煤阶煤层气资源地质调查与选区工作,累计投入4940万元,完成了二维地震采集处理64千米,参数井5口共5809米,通过调查和选区工作,优选了10处煤层气远景区和4个有利区,为企业后续勘查开发提供支撑。“十三五”期间,规划在准南、准东、库拜、吐哈等地区,开工建设一批煤层气开发利用项目,选择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列为国家级示范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支持。同时,安排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支持新疆准噶尔、塔里木、吐哈等重点地区煤层气资源勘查和评价工作,加快推动新疆煤层气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感谢你们对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6年8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