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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0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118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7-14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0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审批新建和什托洛盖煤田和什托洛盖矿区总体规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疆煤炭资源丰富,是国家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也是我国煤炭生产力西移的重要承接区。煤炭资源分布总体呈“北富南贫”的特征,主要分布在吐哈、准噶尔、伊犁、库拜四大区。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新疆保有查明资源储量3502亿吨,占全国保有查明资源储量的24%。

  为推进新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以发改能源〔2014〕387号文批复了《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明确了基地建设的总体方向、基地范围和开发定位,要求根据疆内市场需求、生态环境承载力、水资源支撑条件、配套基础设施等,优化开发转化布局,合理安排开发转化强度,以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的原则建设新疆大型煤炭基地,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关于尽快审批和什托洛盖矿区总体规划。和什托洛盖矿区位于新疆大型煤炭基地的准噶尔区,矿区煤炭资源总量约132亿吨,煤类为长焰煤,具有低~中水、低~中灰、特低~低硫、高磷、中~高发热量等特点,是良好的动力用煤及化工用煤。2010年1月,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新发改能源〔2009〕2890号文报来《关于审批和什托洛盖西部矿区总体规划的请示》。今年,为加快和什托洛盖矿区总体规划工作,我们已将其列入支持新疆能源工作的年度重点任务,优先加快推进。

  2010年3月,我们按程序委托咨询机构对和什托洛盖矿区总体规划进行评估。评估期间,我们多次召开协调会,积极协调新疆自治区发改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神华集团、徐矿集团等单位,科学确定矿区范围、井田划分及矿区开发主体,加快推动矿区总体规划工作。2012年12月,咨询机构完成了评估,提交了评估报告。2013年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反映徐矿集团与兵团第七师存在矿业权纠纷。为此,我们就有关情况与自治区发改委进行了沟通,要求协调解决矿业权纠纷,加快推动矿区总体规划工作。2015年6月,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能源〔2015〕1041号文报来《关于审批塔城和什托洛盖矿区总体规划的请示》,就矿业权纠纷问题进行了说明,表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和徐矿集团已就矿业权纠纷达成一致。随后,我们要求咨询机构结合矿业权纠纷解决情况进行补充评估。今年4月,和布克赛尔县某煤矿企业向自治区发改委反映,矿区开发主体企业未履行整合该煤矿的承诺,造成该企业难以为继,要求对矿区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同时也抄送了我局。我们已要求自治区发改委摸清有关情况,加快协调解决该问题,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目前,自治区发改委正在按照要求,抓紧协调解决矿区内的矿业权整合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咨询机构等方面,加快解决和什托洛盖矿区总体规划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待条件具备后,加快批复总体规划,推进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