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煤炭[2012]268号
关于举办2012中国国际煤炭发展
高层论坛暨展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各成员单位:
由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共同主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承办的2012中国国际煤炭发展高层论坛暨展览会,定于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在北京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和展览会的主要任务
本届论坛暨展览会的主题是“布局‘十二五’,谋划煤炭工业新发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快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速推进大基地、大集团、大煤矿发展战略,促进煤炭循环经济发展,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使我国煤炭工业走上一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论坛和展览会的主要内容
(一)论坛
本届论坛采取大会主旨发言与高层对话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邀请国内外40余位嘉宾参与主旨发言和高层对话。大会主旨发言围绕世界煤炭工业与企业可持续发展这一议题展开。高层对话围绕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煤炭企业国际化发展、煤炭生产方式变革、煤炭利用方式变革进行讨论。
(二)展览会
展览围绕“布局‘十二五’,谋划煤炭工业新发展”,主要展示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集中展示转变煤炭工业发展方式取得的新成就,主要包括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煤炭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和煤炭企业资源整合等;二是展示煤炭企业最新科技成果,主要有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乏风瓦斯发电、安全高效通风系统、洁净煤技术新发展、直接煤制油技术、间接煤制油技术等;三是展示矿用装备与技术,包括煤炭生产装备及技术、煤炭洗选及加工设备及技术、煤矿运输设备、煤矿安全装备、煤化工装备及技术、矿用防爆产品、矿用仪器仪表等。这些技术与设备既先进又实用,代表了当今国内外煤炭工业科技先进水平。参展的科研机构和企业来自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捷克、波兰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展览面积约30000平方米。
三、时间和地点
(一)论坛
时间:2012年10月11日,其中开幕式于10月11日上午9:00举行。
地点:北京昆仑饭店二层昆仑堂(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2号)。
报到:10月10日14:00-18:00(昆仑饭店二层)。
(二)展览会
时间:2012年10月10-12日,其中开幕式于10月10日上午9:30举行。
参观时间:10月10-11日,9:00-16:30;10月12日,9:00-14:00。
地点: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
四、参加人员
(一)参加论坛人员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大中型煤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另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会同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分别按照附件三的名额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论坛。
(二)参观展览人员
为充分发挥展览会作为科普教育、科技装备推广和先进发展理念展示平台的积极作用,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各大中型煤炭企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观展览。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会同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分别按照附件三的名额分配和时间安排,组织本辖区内煤炭企业人员、煤机装备制造企业人员、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相关科研人员参观展览会,有关负责同志带队,并指定专门联系人。
2.请各大中型煤炭企业按照附件四的名额分配和时间安排,组织下属各矿、机电处、装备处、通风处、采购中心、安全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科研人员、优秀班组长等参观展览会,企业有关负责人带队,并指定专门联系人。
请各单位于2012年9月20日前将参加论坛报名表、展览会参观回执传真至组委会秘书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D409房间,邮编:100713)。
联系人:刘 佳(论坛),蔡 忠(展览)
电 话:010-64463382,64463993
传 真:010-64463003
电子邮件:coalforum2012@yahoo.cn(论坛) coalexpo@yahoo.cn (展览)
网 址:www.coal-china.org.cn
附件:1.2012中国国际煤炭发展高层论坛报名表
2.2012中国国际煤炭展览会参观回执
3.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人员参加论坛和参观展览名额分配表
4.重点煤炭及煤机装备企业组织人员参观展览名额分配表
国家能源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