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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566号(工交邮电类284号)提案答复的函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9-00336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9-07-23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566号 (工交邮电类284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新能源消纳力度,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侧清洁低碳转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是贯彻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重要抓手。 您建议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消纳力度,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侧清洁低碳转型,对推进清洁能源消纳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当前,我们正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推进清洁能源消纳工作,在有序规划开发、输电通道能力建设、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市场化机制建立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关于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进程 目前,全国范围内常态化运营的电力中长期交易态势基本形成,中长期交易规则实现省(区、市)全覆盖,交易品种和交易机制不断创新。省间发电权交易全面铺开,清洁能源省间电力直接交易、清洁能源与火电打捆交易、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现货交易等交易品种大幅提高了西北、西南等地区清洁能源外送消纳水平。同时,我们不断建立完善优先发电制度,印发《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44号),有序缩减火电计划电量,为清洁能源优先上网预留空间。 2018年,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跨省区市场化交易电量35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跨省市场化交易电量2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1%。国家电力调控中心会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电量70亿千瓦时。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稳步实施,印发了《电力市场运营系统现货交易和现货结算功能指南(试行)》,为试点地区技术支持系统开发建设提供基本指引。不断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机制,南方区域(以广东起步)、山西、甘肃等8个电力现货建设试点已全部实现模拟或结算试运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扎实开展,相继启动了东北、福建、山西等14个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推动电力交易机构规范运行,实施股份制改造,促进完善治理结构,为清洁能源等提供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 我们将加快推动第一批现货试点落地,研究扩大现货市场主体范围,做好市场规则与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衔接,充分促进消纳。进一步完善跨省区市场化交易机制和清洁能源输配电价机制,创新可再生能源交易品种,鼓励交易机构跨平台开展业务,打破省间壁垒,做好省间市场衔接,扩大清洁能源消纳范围和规模。加快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推动可再生能源就近高效利用。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传统能源调峰配合形成局域电网,创新消纳方式。继续推动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基本建立辅助服务市场,有效挖掘系统调峰、调频潜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电力可靠供应。 二、关于加强电力系统灵活调峰能力建设 近年来,我们统筹推进源网荷协调发展,稳步推动各类灵活调节电源建设,推进电网侧、负荷侧灵活性提升。 电源侧调节能力提升主要以火电灵活性改造为主。截至目前,全国已完成火电灵活性改造容量约4000万千瓦,正在改造容量约2000万千瓦。全国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规模约3000万千瓦。电网侧调节能力提升主要以实施跨省跨区通道灵活调剂余缺和旋转备用共享为主,省间调峰支援能力不断提高,互济能力不断增强。分别在大连、金坛、酒泉开展电力系统储能电站试验示范,推进各类储能技术发展。负荷侧调节能力提升主要为试点开展需求侧管理,推广运用可中断负荷调节。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加强源网荷协调发展、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制定针对性政策保障措施等,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科学推进各类调峰电源建设布局,统筹考虑区域电力系统调峰填谷需要和安全稳定运行要求,对抽水蓄能选点规划进行滚动调整。不断完善各类调峰和需求侧响应激励政策,促进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全面提升,为系统进一步适应大规模、高比例间歇性、随机性电源接入,创造良好条件。 三、关于充分挖掘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送电能力,以及提高新能源建设与电网发展规划的衔接与统筹 去年,我们印发了《提升输电通道利用率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多项政策措施,力争经过3年努力,特高压电网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进一步促进送端新能源基地电力外送。 今年,我们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以落实接网和消纳条件为前提,电网企业要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项目建设进度衔接,保障项目建成后能够及时并网运行。对于需要补贴的项目,相关管理政策也要求以落实配套送出工程和消纳为前提条件。 四、关于加快支撑新能源友好并网的关键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推动完善国家新能源并网相关技术标准 我们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新能源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将其纳入《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发改能源〔2016〕513号)、《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16〕1274号)重点攻关任务。示范开展了柔性输电、多能互补工程,推动新能源友好并网关键技术装备发展。我们将会同相关单位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布局,加快IGBT、柔性输电、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虚拟同步机、微电网、储能、多能互补、电力物联网等关键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依托示范工程,推动国产高端电力装备应用,不断提高技术成熟度,提升装备自主化水平。 目前,我们正组织对《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19963-2011)的修订,进一步研究明确新能源并网应满足的技术合理和经济可行原则。我们将不断推动完善新能源并网技术标准,提高各级电网友好并网的智能化水平,为电力系统新能源高比例运行、大规模外送提供技术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加强技术攻关,加大新能源消纳力度,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清洁低碳转型。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