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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1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25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7-17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1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北方煤改气和煤改电双代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双代”气源供应和洁净煤利用问题

  我们支持在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利用“洁净煤+环保炉具”模式替代散煤供暖。但根据环保部门反馈情况看,采取洁净煤替代方式的技术路线地方财政投入不小,治污效果并不明显,最核心的问题是解决不了有机碳排放。因此,暂不宜作为清洁取暖方式纳入统计。

  我们正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油气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和完善相关市场体系和监管深度框架设计,从机制上消除市场壁垒,促进形成电力、天然气市场多元供应格局,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保障供应,助力“双代”工作有序推进。在气源保障方面,我们通过推动上游气田增产、加强管网互联互通、推动储气设施建设等方式加快推进。坚持“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原则,加强需求侧管理,按照“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原则签订新增民用和工业“煤改气”购销合同等方式确保老百姓温暖过冬。

  二、关于“双代”工作安全问题

  我们一直高度关注“双代”工作的安全问题。2018年,我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强对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了《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对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计划。目前,国家正在研究确定“煤改气”安全责任主体单位,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煤改气”用气安全问题。针对您提到的加强用户“煤改电”工程安全用电以及加强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建议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年初我们印发实施的《煤改电工程(用户部分)安装和使用建议手册》,进一步加强用户用电安全的宣传、指导和管理,确保用户安全用电取暖。

  三、关于延长对“双代”的补贴问题

  我们支持延长对“双代”的补贴政策。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解决因冬季燃煤取暖造成的雾霾问题,改善京津冀地区的大气质量,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能源局开展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并通过竞争性评审,遴选出两批35个试点城市。试点期为三年,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构建“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运营模式。此外,中央财政还通过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等多种渠道,对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可再生能源使用等予以支持。目前,我们正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扩大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可行性,包括考虑对“双代”运行成本加大补贴等,待政策明确后将抓紧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