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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44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250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7-17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44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电能替代力度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推进电能替代,全面提升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电气化水平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印发了《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以下简称《意见》)。近年来,在《意见》的指导下,我们会同有关单位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散烧煤治理、港口岸电、电动汽车等为重点,通过加强配电网建设、构建电能替代标准、推动电能替代技术进步等措施,在取暖、交通、工业、商业等领域广泛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拓展全社会用电范围。2016-2018年累计完成电能替代电量3942亿千瓦时。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大力推进电能替代,将电能替代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内容,推动电能替代商业模式创新,形成电力消费新格局,促进提升我国电气化水平。

  二、关于大力实施电采暖,支持电采暖配套电网、储能等基础设施建设

  2017年,按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要求,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明确了清洁取暖的概念、原则和目标,提出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重点任务。有关部门在城镇清洁供暖、中央财政支持、价格支持等方面出台了配套政策。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作为清洁供暖方式之一的电供暖取得了较快发展。在支持清洁取暖配套电网建设方面,我们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部署、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五年规划等政策为指导,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统筹解决配电网建设面临的成本、用地等问题,有序推进电供暖配套电网建设工作。在储能、蓄能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7年,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开展了相关研究、示范应用和标准制定工作。接下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储能关键技术及应用趋势研究成果,组织推进储能示范应用,进一步落实好储能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

  价格支持方面,《意见》提出,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将因电能替代引起的合理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纳入相应配电网企业有效资产,将合理运营成本计入输配电价准许成本。2017-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684号)《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等文件,加大了对电能替代的价格支持力度,推进清洁取暖、港口岸电等电能替代发展。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电价机制改革,加快构建有效反映电力供求变化、与市场化交易机制有机衔接的价格形成机制。

  三、关于支持电动汽车发展

  我们赞同您关于支持电动汽车发展的建议。通过充电服务数据分析,开展电动汽车有序充电,为客户提供充电方案智能匹配,既可以解决峰谷不均和供需不匹配等问题,又可以结合峰谷电价降低用户充电价格,是电动汽车规模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积极组织开展了电动汽车充电对电网的影响及有序充电研究。相关充电服务运营商积极开展有序充电示范,探索商业模式,开展标准制修订,引导电动汽车低谷充电,满足不断增长的规模化、多样化居家充电需求。接下来,我们将组织有关单位加快研究居住地智能有序充电技术,打造智慧充电平台,引导充电方案智能匹配等在泛在电力物联网中的研发应用,有效降低电动汽车用户充电成本。

  下一步,我们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