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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97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24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7-17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975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电能替代,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推进电能替代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印发了《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以下简称《意见》)。近年来,在《意见》的指导下,我们会同有关单位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散烧煤治理、港口岸电、电动汽车等为重点,通过加强配电网建设、构建电能替代标准、推动电能替代技术进步等措施,在取暖、交通、工业、商业等领域广泛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拓展全社会用电范围。2016-2018年累计完成电能替代电量3942亿千瓦时。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大力推动电能替代,将电能替代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内容,推动电能替代商业模式创新,形成电力消费新格局,促进提升我国电气化水平。

  清洁取暖电价支持方面,《意见》提出,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将因电能替代引起的合理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纳入相应配电网企业有效资产,将合理运营成本计入输配电价准许成本。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684号),通过鼓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和完善销售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优化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化机制等办法推进煤改电。此外还制定了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鼓励地方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销售侧执行范围、峰谷价差和浮动幅度,并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获得收益。

  二、加快建立电取暖相关标准

  近年来,以电供暖等为主的清洁能源供暖技术不断发展。目前,关于电供暖设备,在电锅炉及电热膜等供热设备领域,已有关于安全、计量、测试方面的国家标准。关于电取暖系统,目前有中电联团体标准《电供暖系统技术规范》。2017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达了《蓄热型电加热装置》国家标准计划,对蓄热型电供热装置的产品性能、设计、安装和检验等方面提出要求。2019年,标准委批准成立了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央电暖系统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家用和类似用途中央电暖系统领域地热、直热、蓄热、热泵等供暖形式和系统集成智能控制、安装布线、系统节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系统安全、系统性能、系统评价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接下来,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和国家标准委,督促有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快电取暖系统标准建设,推动电取暖行业发展。

  三、关于加大科研攻关力度

  我局大力支持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科技创新,印发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发改能源〔2016〕513号)、《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国能科技〔2016〕397号)等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和中长期我国推进能源技术革命的创新方向、创新行动及系列政策措施,描绘了能源技术革命路线图和时间表,按照“攻关一批、示范一批、推广一批”的要求,集中力量突破重大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和关键设备,实现能源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同时,财政部会同科技部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加大对科研院所的投入等方式,加大了对清洁取暖科研攻关的资金支持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