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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510号建议的答复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248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7-17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510号

  建议的答复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煤电联营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在既有煤电联营政策的基础上,出台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配套政策,加大对煤电联营特别是存量煤电联营的指导和支持,积极引导企业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煤电,释放煤电产能,全面推进能源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我局积极支持。

  近年来,煤炭和电力受供需形势不平衡等因素影响,两个产业发展存在不协调。实施煤电联营,是促进煤炭、电力两个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助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优化配置资源,有利于缓解煤电矛盾,提高煤电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一、关于支持企业通过资本注入、股权置换、兼并重组等方式推进存量煤矿和存量电厂实现煤电联营

  并购重组是企业整合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并购重组市场的活力和秩序得以进一步提升。证监会持续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优化并购重组审核程序,压缩办理时限,简化申请材料,推出“小额快速”审核机制,并对属于国家重点创新领域且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情况良好的上市公司优先适用豁免或快速“绿色通道”,并购重组项目从受理到通过审核整体效率进一步提高,不存在排队、等待时间过长等问题。目前股票市场绝大多数并购重组项目不需要经行政审核,行政许可比例已降至4%左右。证监会审核的重组项目大多是以“同行业、上下游”资产为目标的产业整合。

  从有利于上市公司聚焦业主、降低市场波动风险角度,我们支持煤炭和电力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产业协同,形成上下游配套和产业集群式发展。对于您提出的以注入优质资产、股权置换、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煤电联营,我们将按照国家产业战略发展方向和有关政策,依法依规予以支持。

  二、关于煤电联营项目核准、市场化交易支持政策

  一是近年来我们陆续出台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857号),以及《关于深入推进煤电联营促进产业升级的补充通知》(发改能源〔2018〕1322号),部署推进煤电联营。

  我们认真落实煤电联营各项文件要求,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引导火电企业与煤炭企业相互参股,发挥协同效应,促进行业调整转型。对煤电联营的煤矿项目产能置换给予政策优惠,及时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加快释放煤电联营煤矿产能。对于煤电联营示范较好的地区,后续新建煤电联营项目,按政府核准电源项目的相关规定,在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前提下,支持优先核准、优先开工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煤炭企业参股控股燃煤电站超过1.5亿千瓦,发电企业参股控股煤矿年产能突破3亿吨,形成了以伊敏为代表的煤电一体化和以淮南为代表的大比例交叉持股等多种煤电联营发展模式。

  二是印发了《关于公布国家第一批煤电联营重点推进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9〕676号),将全国共18个、2826万千瓦煤电项目及相应配套煤矿列为第一批煤电联营重点推进项目。同时,为进一步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煤电联营,拟请地方有关部门梳理本地区现役煤电、煤矿项目运行情况,推荐一组以上有意向且具备条件整合为煤电联营方式运营的煤电、煤矿项目,形成初步方案,拟纳入第二批煤电联营重点推进项目。我们将开展全程指导和协调推动,尽快发挥示范效应。及时总结经验,开展非煤电联营与煤电联营企业的经营情况对比,了解煤电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推广煤电联营先进做法,寻求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困难的措施办法。

  三是为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困难,需要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建立健全各品种电源参与市场化交易机制,激励煤电机组提升运行灵活性,转变运行方式,按市场化方式为系统提供中长期容量服务和短期调峰调频服务,获得合理收益。

  三、关于对煤电联营企业在融资、债转股、上市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开设“绿色通道”

  近年来,证监会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新股发行常态化,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审核周期已大幅缩短。目前已有中国重工、中国铝业、中国中铁等多家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实施了债转股。

  我们鼓励按照中央精神和文件要求,基于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开展债转股,各相关主体应依据国家政策导向,自主协商确定实施对象和实施条件。不建议对煤电联营另行增设“绿色通道”。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煤电联营相关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局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