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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982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9-00243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9-07-17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982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促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清洁取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双代”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标准问题 据了解,电取暖设备在电锅炉领域中有GB/T10820-2011《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GB/T10180-2017《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等;在热泵领域,有GB/T13754-2017《供暖散热器散热量测定方法》、GB/T15470-2002《家用直接作用式房间电加热器性能测试方法》《家用储热式室内加热器性能测试方法》等关于安全、计量、测试方面的国家标准,上述标准均为国家推荐性标准,由国家标准委负责管理。此外,关于电取暖系统,目前有中电联团体标准《电供暖系统技术规范》,该标准由中电联组织相关企业制定而成,属于市场自发行为。下一步,我们将高度重视您所提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完善“双代”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标准问题,确保农村“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质量和农村燃气的安全运行。 二、关于气源保障、协调稳定气价问题 目前,国家正在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和完善相关市场体系和监管深度框架设计,从机制上消除市场壁垒,促进形成天然气市场多元供应格局,我们通过推动上游气田增产、加强管网互联互通、推动储气设施建设等方式加快推进气源保障。坚持“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原则,加强需求侧管理,按照“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原则签订新增民用和工业“煤改气”购销合同等方式确保百姓温暖过冬。同时,我们同意在京津冀地区储气能力建设上给予倾斜支持。通过组织上游供气企业千方百计增加国内生产、多元化进口等方式,增加资源供应,并将落实的资源向北方清洁取暖重点地区倾斜。2018年,全年新增天然气资源供应量的一半以上和供暖季新增天然气资源供应量的70%以上安排到北方清洁取暖重点地区,并坚持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2019年,我们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把全年及供暖季新增天然气资源供应量向北方清洁取暖重点地区倾斜,积极支持“煤改气”。 在气价方面,为助力大气污染防治,促进“煤改气”能源清洁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企业可持续、用户可承受”的原则,于2017年出台《关于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价格政策的意见》,通过鼓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推进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和完善销售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优化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明确门站和终端销售价格等措施,降低“煤改电”“煤改气”用电、用气成本。目前,居民生活用气采用阶梯价格制度,为减少交叉补贴、缓解功能压力、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关于因地制宜推进“煤改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开始全面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北方各省份也分别制定了本地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深入推进北方清洁取暖的举措,因地制宜推进“煤改电”工作。 我们高度重视河北省电力保障工作,不断加大对电力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去年9月我们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一批输变电重点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将张北至雄安特高压交流工程纳入国家规划,目前已核准建设。在《提升输电通道利用率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明确要求,加快落实配套电源合计约550万千瓦;同时督促相关电源业主和国家电网公司加快推进神木、府谷及盂县电厂的送出通道建设进度,届时将新增河北南网受电能力约460万千瓦。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清洁取暖支持力度 目前,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汾渭平原城市和张家口市是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从近两年试点情况看,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煤改气”“煤改电”方面的补贴。2018年,河北省共安排63.72亿元,占全部资金量的32%,已在很大程度上予以倾斜。建议河北省因地制宜,用好相关资金,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五、关于建筑节能改造方面给予政策及资金支持 我们支持对北方地区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自2009年起,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支持“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开展建筑节能示范试点。中央对建筑节能示范每户增加2000元补助(2012年起提高到2500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在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维护结构中采用节能措施。2009-2017年,中央累计支持了117.6万户农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通过实施建筑节能示范,有效提高了农房居住舒适度,降低了冬季采暖支出,推动了农房降低能耗、节约资源和减少环境污染。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有关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工作经验,扩大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引导更多农户自觉采用节能措施建房。 下一步,我们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