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923号建议的答复复文摘要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9-00211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9-07-12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923号建议的答复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鄂尔多斯坑口电厂及煤化工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鄂尔多斯是我国重要的煤炭产地、煤电外送基地和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我局积极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充分利用鄂尔多斯的能源资源优势,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有力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一、关于支持坑口电厂及电力外送通道规划建设 我局积极支持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电力外送、加强当地电网建设。为促进内蒙古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国家规划建设了锡盟~山东、蒙西~天津南特高压交流工程,上海庙~山东、锡盟~江苏、扎鲁特~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等一系列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目前均已建成,内蒙古外送通道总输电能力达到7000万千瓦(含蒙东点对网送出),是外送电规模最大的省(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全国统筹、市场引导、网源协调、结构优化”的原则,考虑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电源开发进度、受端市场空间、环境资源约束等因素,结合全国能源资源和需求情况,积极统筹研究相关输电通道的规划与建设;同时我们将督促有关电网企业做好送端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此外,我局支持内蒙古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受端省份电力供需形势发展、输电通道送电能力等,按需有序核准、开工建设输电通道配套煤电项目(以下简称“外送项目”),按需适度安排外送项目投产。 二、关于推动煤制油气项目建设 为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2017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局印发了《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内蒙古布局了新建项目4个(1个煤制油项目、1个煤制天然气项目和2个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以及多个储备项目。同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又联合印发了《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发改产业〔2017〕553号,以下简称《布局方案》),将内蒙古鄂尔多斯列为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示范区可在“十三五”期间新增煤炭转化量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不含煤制油、煤制气等煤制燃料)的前提下,编制好总体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做好规划水资源论证,落实水资源条件,择优确定项目业主,有序推进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 “十三五”以来,我局先后核准了伊泰鄂尔多斯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北控鄂尔多斯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组织开展了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先期工程)后评估。 下一步,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贯彻落实好《规划》《布局方案》,加大对已列入规划的新建项目前期工作及核准建设的督促力度,推动煤制油气示范项目建设,落实好战略技术储备和产能储备的同时,在稳增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建议地方政府统筹区域内资源供给、环境容量、产业基础等因素,按照生态优先、有序开发、规范发展、总量控制的要求,推动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安全、绿色、创新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