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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74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190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7-11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74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煤改电”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煤改电”政策支持力度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开始全面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北方各省份也分别制定了本地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将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总结京津冀“煤改电”、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实施的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深入推进北方清洁取暖的举措,因地制宜推进“煤改电”工作。

  二、关于合理分摊电取暖成本费用

  为助力大气污染防治,国家发改委按照“企业可持续、用户可承受”的原则,于2017年出台《关于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价格政策的意见》,通过鼓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推进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和完善销售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优化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大力推进市场化机制等办法推进“煤改电”。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电力需求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提出“政府主管部门应支持开展环保用电,推动在需求侧合理实施电能替代,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扩大电力消费市场,拓展新的增长点”,“电网企业应加强电能替代配套电网建设,推进电网升级改造,提高环保用电的供电保障能力,做好环保用电的供暖服务。”对于您提到的建立电代煤中央预算专项资金问题,由于目前现行收费基金政策中,已有一些支持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的政策,不宜由中央财政通过设立专项或基金的形式支持实施煤改电地区电力普遍服务。

  三、关于加快建立电取暖有关技术标准

  据了解,电取暖设备在电锅炉领域有GB/T10820-2011《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GB/T10180-2017《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等;在热泵领域,有GB/T13754-2017《供暖散热器散热量测定方法》、GB/T15470-2002《家用直接作用式房间电加热器性能测试方法》、《家用储热式室内加热器性能测试方法》等关于安全、计量、测试方面的国家标准,上述标准均为国家推荐性标准,由国家标准委负责管理。此外,关于电取暖系统,目前有中电联团体标准《电供暖系统技术规范》,该标准由中电联组织相关企业制定而成,属于市场自发行为。我们将高度重视 您所提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完善“双代”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标准问题,确保农村“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质量和农村燃气的安全运行。

  四、关于加强“煤改电”工作组织领导

  我们支持各级政府成立“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北方地区各省(区、市)政府正在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陕西省将2019年确立为“煤改电”攻坚之年。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中地区散煤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户用电能力将达到4-6千瓦,较之前的3千瓦增加33%-100%。“煤改电”是清洁取暖的重要手段之一。我们将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统筹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地方是开展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建议陕西省尽快完成2019-2020两年“煤改电”确村确户工作,为配套电网建设留出必要施工时间。

  五、关于加大科研供暖力度

  我们支持加大对电能替代、储能、蓄能等核心技术的科研攻关力度。新一轮科技改革和产业变革正在并将持续改变世界能源格局,我局大力支持开展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科技创新,印发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等规划,提出了“十三五”和中长期我国推进能源技术革命的创新方向、创新行动及系列政策措施,描绘了能源技术革命路线图和时间表,按照“攻关一批、示范一批、推广一批”的要求,集中力量突破重大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和关键设备,实现能源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