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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331号(工交邮电类243号)提案答复的函(国能提电力〔2018〕16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46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8-10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331号(工交邮电类243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18〕16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西电东送”通道作用推动先进煤电产能释放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提案充分肯定了“西电东送”工程对于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能源结构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客观分析了宁浙送电的必要性,提出了国家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进度、浙江电力需求和东西部协同发展的实际,采取差异化政策,同意鸳鸯湖电厂二期、方家庄电厂及大坝电厂四期等3个项目在2018年投产的建议。提案问题分析深刻,所提建议针对性强,对我局推进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2014年7月,为切实将宁夏煤炭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缓解东部地区大气污染,增强浙江省电力供应能力,我局同意将宁东煤电基地鸳鸯湖电厂二期等6项煤电项目(共928万千瓦)作为宁东至浙江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电源,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截至2017年底,上述配套煤电项目已投产3项(共396万千瓦),核准在建3项(共532万千瓦),即鸳鸯湖电厂二期、方家庄电厂、大坝电厂四期项目。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近期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做好2018年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工作,按照《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4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与地方衔接确定了2018年煤电投产项目。按照东部地区电力缺口优先考虑外送电源项目的原则,安排了宁夏外送煤电投产规模166万千瓦,用于支持宁东至浙江输电通道配套煤电项目投产,以满足浙江省用电需求。宁夏分别于今年5月、7月确定大坝电厂四期、方家庄电厂各1台机组2018年投产。

  此外,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应急保障能力,我局支持宁夏结合浙江电力供需形势,优先考虑具备并网条件的宁东至浙江输电通道配套煤电项目作为应急调峰储备电源,在电力供应紧张、电网严重故障以及重大保电需要时,发挥应急保障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在有序推进上述工作的同时,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调控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