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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941号建议的答复(公开摘要)(国能建电力〔2018〕76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463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7-19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941号建议的答复(公开摘要)

  国能建电力〔2018〕76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固原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热电产业健康发展,2016年,我们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立足存量、结构优化、提高能效、环保优先”的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地区电力、热力需求和当地气候、资源、环境条件,统筹协调城市或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等,在优先利用已有热源且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供热能力的基础上,通过配套支持政策重点鼓励发展能效高、污染少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

  一、关于新建热电联产机组

  对于您提出请求国家有关部委考虑固原市属于西部煤炭资源丰富地区,通过扩建六盘山热电厂二期供热项目,新增2×35万千瓦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作为集中供热热源,长期稳定解决其生产生活用热紧张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

  根据我们今年5月发布的2021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宁夏风险预警等级为红色,按照《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4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不再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确需新增的按“先关后建,等容量替代”原则淘汰相应煤电落后产能。按此,宁夏暂不具备新安排煤电规划建设规模用于建设六盘山热电厂二期供热项目的条件。此外,按照《办法》提出的机组选型要求,固原市目前也不符合新建抽凝热电机组的要求。

  为保障当地民生供热,我们建议固原市根据能源供应情况、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用能习惯,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油则油,因地制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积极推广使用清洁煤供暖,使用清洁煤替代劣质散煤。

  二、关于新建背压机组

  对于您提出考虑通过新增背压机组解决县城集中供热,但请求国家给予实施企业主体一定量的夏季机组发电小时数作为补充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

  《办法》明确规定,热电联产项目应优先采用背压热电机组。同时,为支持采暖型背压热电项目发展,《办法》《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一是有条件的省份可采用两部制电价给予适当支持。二是给予与其他热源同等的补贴支持政策。三是实行发电优先上网、电量优先收购。四是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投融资模式参与建设背压热电机组。五是探索背压热电企业参与售电侧改革。

  此外,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要求,2015年3月15日文件颁发实施后核准的煤电机组,原则上不再安排发电计划,投产后一律纳入市场交易。根据该文件精神及其配套文件要求,政府制定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保障清洁能源发电、调节性电源发电优先上网,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

  综上,我们支持固原市结合当地电力、热力供需形势,按照《意见》《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有序规划建设采暖背压热电机组。建议机组投产后纳入市场交易。

  下一步,我们将在有序推进上述工作的同时,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调控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