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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910号建议的答复(公开摘要)(国能建电力〔2018〕126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46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7-20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910号建议的答复(公开摘要)

  国能建电力〔2018〕126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锡林郭勒盟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配套电源点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推动内蒙古能源可持续发展,缓解东部沿海地区大气污染,增强电力供应能力,2014年以来,我们先后启动了锡盟煤电基地锡盟至山东、锡盟至江苏输电通道及其配套煤电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

  一、关于锡盟至江苏输电通道配套煤电项目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尽快审批锡盟至江苏输电通道配套火电建设规划,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效益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

  2017年,我们即按程序委托中咨公司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来的锡盟至江苏输电通道配套煤电建设规划进行了评估。此后,中咨公司于2017年11月向我局报送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除对项目布局提出优化建议外,还提出要考虑化解煤电产能过剩工作,结合受端电力市场发展,适时择机安排配套电源建设。

  考虑到锡盟煤电基地锡盟至山东特高压交流输电通道、锡盟至泰州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联合运行,系统特性较为复杂,且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资源较为丰富,为充分利用当地可再生能源资源、促进网源协调发展,近日,我们又委托相关咨询机构进一步研究论证锡盟基地未来运行特性,并结合受端电力市场发展,提出后续配套电源项目的分期规划布局建议。

  二、关于锡盟至山东输电通道配套煤电项目

  对于您提出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对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基地项目实施差别化政策,将京能五间房2×66万千瓦、华润五间房2×66万千瓦、蒙能锡林热电2×35万千瓦等3个基本建成项目纳入2018年投产项目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做好2018年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工作,按照《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4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近期我们与地方衔接确定了2018年煤电投产项目。按照东部地区电力缺口优先考虑外送电源项目的原则,我们安排了内蒙古外送煤电投产规模299万千瓦,用于支持锡盟煤电基地配套煤电项目投产。其中,京能五间房2×66万千瓦、蒙能锡林热电1×35万千瓦已明确,另有132万千瓦请内蒙古进一步研究确定。

  此外,按照《关于衔接2018年分省煤电投产规模的函》(发改办能源〔2018〕439号)要求,列为2017年投产项目但实际2017年未投产的蒙能锡林热电1×35万千瓦,可结转至2018年投产。

  下一步,我们将在有序推进上述工作的同时,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调控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