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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8050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电力〔2018〕123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460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7-20
 

  国能建电力〔2018〕123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805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电网体制,解决云南弃水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水电是目前我国规模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品种,截止2017年底,我国水电总装机容量3.4亿千瓦,全年发电1.2万亿千瓦时,水电已成为我国第二大电源,也是促进能源转型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促进力量。近年来,受用电增速放缓,清洁能源项目集中投产和输电通道能力不足等因素影响,西南地区出现了水电消纳困难问题。当前,我们正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清洁能源消纳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推进水电等清洁能源消纳工作,在有序规划开发、保障性消纳、系统及通道能力建设、市场化机制建立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促进云南等西南地区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消纳,我们积极支持建立健全水电能源统筹消纳保障机制,促进水电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我们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42号),并配合委运行局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西南地区水电消纳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1830号)。通过利用黔电送粤减送临时腾出的通道能力和市场空间,汛期开展水火置换,增加市场化交易,在各方共同努力下,2017年云南共计增送广东电量277亿千瓦时。当前,我们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正在组织研究起草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政策,力争在全国更大范围内配置西南水电资源,扩大水电消纳市场空间。

  此外,我们围绕西南水电的跨区输电通道建设多次组织召开专题研究协调会,积极推进相关输电通道建设。2017年,建成投产的川渝第三通道、鲁西背靠背扩建、滇西北特高压直流等工程,共计为西南地区新增水电外送能力800万千瓦,有效促进了西南地区水电的外送消纳。截至目前,云南、四川已建成的水电外送通道输电能力均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为进一步促进西南水电外送消纳,《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将在“十三五”期间将实施渝鄂背靠背工程,建成投产四川水电外送第四回、乌东德电站送电两广等输电通道。目前,渝鄂背靠背工程已于2016年核准开工,预计今年年底前建成投产;乌东德电站送电两广输电通道已核准在建,将新增云南水电外送能力约800万千瓦;川电外送第四回特高压直流工程的落点及消纳方案,各方已取得初步共识,我们将进一步督促电网公司加快开展工程前期研究,条件具备后,将按程序尽快核准,推进工程建设。为满足“十三五”末乃至中长期西南地区水电开发及消纳需要,我们还将按照“全国统筹、市场引导、网源协调、结构优化”的原则,统筹电源开发时序,积极统筹协调推进白鹤滩及后续水电站开发和外送。

  关于您提出的国家打破现有“国网”和“南网”分割局面,在全国一张网的布局下,通过市场化交易,促进云南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消纳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国网”和“南网”作为经营界限明晰的两个电网企业,目前仅通过“点对网”实现电力互济,尚未形成同步联网格局。关于打破现有“国网”和“南网”分割局面的问题涉及到电网结构、整体能源流向的重大改变,牵涉面较广,需要统筹研究。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全国同步电网格局论证和电力“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工作,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专题研究,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为导向,积极支持市场化交易,促进云南清洁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