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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770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电力〔2018〕84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458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7-19
 

  国能建电力〔2018〕84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77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龙滩水电站发电后给天峨县留成电量的建议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龙滩水电站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西电东送”的标志性工程,一期工程总装机容量490万千瓦,2017年发电量约为150亿千瓦时,上网电价为0.307元/千瓦时。留成电量是水电资源开发的一种补偿机制,其主要目的是满足地方电力的发展需求,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支持水电资源就地转化以及生态环境恢复保护和农村扶贫开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原则支持将龙滩水电站部分电量留成天峨县消纳。

  水电站留成电量涉及电力供需、电网条件、上网电价、水电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项因素,需要统筹协调多个利益主体诉求。下一步,我们将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电力供需、电网条件等方面研究,并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龙滩水电留成方案。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