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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387号(工交邮电类351号)提案答复的函(国能提电力〔2018〕106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44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8-29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387号(工交邮电类3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18〕106号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解决清洁能源“三弃”问题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我们提出的明确要求,是贯彻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抓手,也是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受用电增速放缓,清洁能源项目集中投产和输电通道能力不足等因素影响,清洁能源消纳出现了困难和问题。当前,我局正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清洁能源消纳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推进清洁能源消纳工作,在有序规划开发、保障性消纳、系统及通道能力建设、市场化机制建立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提案在阐述清洁能源发展现状和分析消纳问题基础上,提出了加强顶层设计、加快跨区跨省输电能力建设、推动市场机制建设、加快火电灵活性改造、大力支持关键技术研发等5条政策建议。提案问题分析深刻,建议针对性强,对我局推进新能源消纳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我局完全赞同。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

  一直以来,我局坚持以规划为引领,推动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定期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监测评价年度报告,科学评估各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我局建立风电投资建设预警机制,印发《关于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每年对各地按照红色、橙色、绿色三个等级发出预警提示,引导风电理性投资,科学控制风电建设节奏。为进一步优化光伏发电发展布局和建设时序,我局开展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工作,严控评价结果较差地区的光伏发电规模。同时,我局扎实推进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严控煤电新增产能,为清洁能源消纳留出市场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电力及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梳理总结新能源消纳的情况及问题,优化各类发电装机布局规模。一是科学调整“十三五”发展目标,更多在中东部地区分散开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二是严格控制东中部地区、沿海地区火电规模,有力有序有效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落后产能,进一步为清洁能源腾出消纳空间。三是科学预判技术装备发展趋势,结合近年来风电、光伏成本快速下降的现状,把握好新开工项目节奏,避免高成本技术落后项目规模过大,制约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四是加强各类电源品种之间以及电源、电网、负荷之间的统筹衔接,合理安排电源及配套电网项目的核准建设进度,对于弃风弃光弃水严重地区,在消纳情况明显好转前,严禁以任何名义新增规划建设规模,多措并举推动新能源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快跨区跨省输电能力建设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下,按照绿色发展部署要求,我局积极探索通过特高压输电技术跨区优化配置新能源方案,不断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已投运特高压输电通道达21项,含直流13项、交流8项,输电能力达到1.4亿千瓦(超过“西电东送”规模的50%)、输送电量超过1万亿千瓦时,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治雾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保障送端、受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推进华中省间电网加强工程,并针对华北、华中联网安全运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按照“全国统筹、市场引导、网源协调、结构优化”的原则,统筹电源开发时序,积极统筹协调推进相关特高压通道建设。我局将坚持分层分区、结构清晰、安全可控、经济高效原则,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及规划要求,结合全国同步电网格局论证,积极组织开展华中区域网架结构优化方案研究,推进华中省间网架建设,加强区域内省间电网互济能力,提高电网运行效率,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提升清洁能源跨区消纳能力。

  三、关于推动市场机制建设

  当前,我局加大力度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完善清洁能源消纳交易机制,研究批复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试点规则和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优先支持清洁能源富集地区,率先启动现货市场建设。充分挖掘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送电能力,将送端地区解决弃风弃光弃水问题与受端地区压减煤炭消费相衔接,扩大新能源跨省跨区中长期交易和发电权交易规模。我局已组织研究起草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初步考虑按年度下达各省(区、市)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指标,“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交易机制随配额考核办法制定,各配额义务主体间可通过绿证交易完成配额指标。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进程。一是推进8个试点省份的现货市场试点,2018年底在广东、浙江、蒙西等地率先启动保障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及其合理收益的电力现货市场,并开展与现货市场配套的备用、调频等辅助服务交易。二是加强国家跨省跨区调配和市场交易,推动跨省跨区交易与各地交易在规则、品种、时序等方面融合,打破省间壁垒。三是在现货市场未建立地区,建立完善辅助服务调峰补偿机制。四是结合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创造有利环境。

  四、关于加快火电灵活性改造

  近年来,我局全力推进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整体提升,出台《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实施两批火电灵活性改造试点,带动“三北”地区约6000万千瓦火电机组实施灵活性改造,大幅增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加快抽水蓄能、天然气发电等各类灵活调节电源建设,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发展应用,激发各类灵活调节电源参与调峰、调频积极性。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投资和价格方面的支持政策。充分借鉴东北辅助服务市场的成功经验,结合各地电网运行实际,加快推进全国范围内的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健全市场机制激励火电企业积极参与火电灵活性改造。结合“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科学测算系统调节能力提升需求,优化调整灵活性改造目标。

  五、关于大力支持关键技术研发

  我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印发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明确了能源科技进步的目标任务和创新行动。我局积极推动现代电网关键技术创新,开展直流电网技术、柔性直流输配电技术、未来电网电力传输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加大先进电网技术、微电网与大电网协调技术、源-网-荷智能调控技术、先进储能技术的攻关力度。

  下阶段,我局将持续推动电力行业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推动建设智能电网,开展柔性直流、微电网、多能互补等试点建设,提高新能源、分布式电源接入能力,提高电网调度灵活性水平,增强受端电网适应性。推动先进储能技术发展及应用,提高新型储能系统的转换效率和使用寿命,加快龙头水库、抽水蓄能、燃气调峰电站、太阳能热发电等各类灵活调节电源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