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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671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电力〔2018〕52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435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7-18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671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18〕52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电能替代,助力能源转型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我局非常赞同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河北省张家口市实施清洁能源供暖的建议。张家口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是国家规划的新能源基地和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是2022年冬奥联合举办城市,大力推广电供暖对促进张家口市能源转型、治理大气污染、促进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探索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新模式和推动低碳奥运专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将张家口地区清洁能源供暖项目作为专项纳入国家“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并在清洁能源供暖投资收益、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支持

  目前,我局正在组织开展“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评估调整工作,将把清洁取暖作为重要内容予以考虑。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将张家口地区清洁能源供暖项目作为专项纳入国家“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的可行性,积极推进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加快拓展清洁能源在供暖等领域的消纳应用,督促地方将相关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关于在清洁能源供暖投资收益、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张家口更多政策支持,为统筹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发展改革委按照“企业可持续、用户可承受”的原则,已于2017年出台《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明确统筹运用上网侧峰谷电价政策、输配电价改革、完善阶梯价格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直接交易、对北方地区农村“煤改气”按居民气价执行适当疏导清洁供热价格矛盾和必要的财政补贴等手段,创新清洁取暖价格机制,降低清洁取暖成本,为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供价格政策支撑。

  二、关于支持清洁取暖配套电网建设工作

  为满足电供暖对于配电网的需求,我局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部署、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五年规划等政策为指导,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动清洁取暖配套电网建设工作。对于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支持利用中央财政资金,用于配电网建设。同时,鼓励地方出台“煤改电”配套电网相关支持政策。目前,北京、天津、山西等地区已经针对电供暖配电网建设出台了专门政策。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结合配电网升级改造、农网建设工作,加大对清洁取暖配套电网建设的支持力度。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