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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621号(经济发展类338号)提案答复的函(国能提电力〔2018〕76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434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8-27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621号(经济发展类3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18〕76号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配套措施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支持

  我们一直积极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2017年,按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要求,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明确提出要结合采暖区域的热负荷特性、环保生态要求、电力资源、电网支撑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发展电供暖。“煤改电”工程投资大、成本高,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和成本分摊机制是确保清洁取暖政策可持续的重要保障。近期,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进一步明确“煤改电”的技术路线、资金补贴等措施,要求地方政府加大配套电网工程支持,统筹协调建设用地等要求,鼓励各地推进实施蓄热式电供暖技术,提高电供暖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2017年,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和6省(市)人民政府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29号),明确要求相关地方省级、市级政府对配套电网工程改造要给予支持,承担配套输变电工程的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和费用,统筹协调“煤改电”用地指标等。为统筹推进清洁取暖工作,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企业可持续、用户可承受”的原则,出台了《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684号),明确统筹运用上网侧峰谷电价政策、输配电价改革、完善阶梯价格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直接交易、适当疏导清洁供热价格矛盾和必要的财政补贴等手段,创新清洁取暖价格机制,降低清洁取暖成本,为推进各类电供暖发展提供价格政策支撑。下一步,将督促地方做好政策落实,确保相关价格政策执行到位。

  二、关于加大电采暖配套电网建设支持力度

  清洁取暖配套电网建设工作方面,我们将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部署、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五年规划等政策为指导,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统筹解决配电网建设面临的成本、用地等问题,有序推进电供暖配套电网建设工作。对于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支持利用中央财政支持资金,用于配电网建设。同时,鼓励地方出台“煤改电”配套电网相关支持政策。目前,北京、天津、山西等地区已经针对电供暖配电网建设出台了专门政策。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结合配电网升级改造、农网建设工作,加大对清洁取暖配套电网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关于健全清洁取暖标准体系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批复成立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负责全国建筑物内使用的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不包括:带制冷机的空调机、通风的风机、环保用的消烟除尘设备以及交通运输和其他特殊场合使用的暖通空调设备)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业务指导。电采暖设备、工程温度、环保等有关标准和要求由SAC/TC143统筹管理。目前,国家电网公司结合电采暖工作,也正在研究制定操作性强、应用价值高的相关技术标准,对此,我们将积极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