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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199号(工交邮电类218号)提案答复的函(国能提电力〔2018〕95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425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8-28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199号(工交邮电类218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18〕95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国家水电能源统筹消纳保障机制 促进国家能源结构优化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征求国家电网公司意见,现答复如下:

  对于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国家水电能源统筹消纳保障机制,促进国家能源结构优化的提案,我们非常赞同。水电是目前我国规模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品种,截止2017年底,我国水电总装机容量3.4亿千瓦,全年发电1.2万亿千瓦时,水电已成为我国第二大电源,也是促进能源转型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促进力量。近年来,受用电增速放缓,清洁能源项目集中投产和输电通道能力不足等因素影响,西南地区出现了水电消纳困难问题。当前,我们正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清洁能源消纳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推进水电等清洁能源消纳工作,在有序规划开发、保障性消纳、系统及通道能力建设、市场化机制建立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关于建立国家水电能源统筹消纳保障机制

  我们积极支持建立健全水电能源统筹消纳保障机制,促进水电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消纳,2017年我们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42号),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西南地区水电消纳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1830号)。充分利用省间输电通道,增加市场化交易,组织开展汛期四川富余水电外送年度集中交易,灵活开展四川富余水电月度及月度内短期交易,在各方共同努力下,2017年四川富余水电外送电量3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2%。当前,我们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正在组织研究起草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政策,力争在全国更大范围内配置西南水电资源,扩大水电消纳市场空间。

  二、关于加快水电外送通道建设,推进智能电网建设

  “十三五”以来,我们围绕西南水电的跨区输电通道建设多次组织召开专题研究协调会,积极推进相关输电通道建设。2017年,建成投产的川渝第三通道、鲁西背靠背扩建、滇西北特高压直流等工程,共计为西南地区新增水电外送能力800万千瓦,有效促进了西南地区水电的外送消纳。截至目前,云南、四川已建成的水电外送通道输电能力均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为进一步促进西南水电外送消纳,《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将在“十三五”期间将实施渝鄂背靠背工程,建成投产四川水电外送第四回、乌东德电站送电两广等输电通道。目前,渝鄂背靠背工程已于2016年核准开工,预计今年年底前建成投产;乌东德电站送电两广输电通道已核准在建,将新增云南水电外送能力约800万千瓦;川电外送第四回特高压直流工程的落点及消纳方案,各方已取得初步共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督促电网公司加快开展工程前期研究,条件具备后,将按程序尽快核准,推进工程建设。为满足“十三五”末乃至中长期西南地区水电开发及消纳需要,我们还将按照“全国统筹、市场引导、网源协调、结构优化”的原则,统筹电源开发时序,积极统筹协调推进白鹤滩及后续水电站开发和外送。

  智能电网是当前电力工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加大先进电网技术与储能技术的攻关力度,大力提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我们将按照规划要求,积极推进我国智能电网建设,努力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满足多元化民生用电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