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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140号(经济发展类187号)提案答复的函(国能提电力〔2018〕32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39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8-20
 

  国能提电力〔2018〕32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140号(经济发展类187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青海省清洁能源外输通道建设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青海省新能源资源丰富,近年来开发速度逐步加快。截至2017年底,青海全口径装机容量2543万千瓦,其中水电1191万千瓦、火电399万千瓦、风电16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791万千瓦。青海水电装机中调节性能较好的黄河上游水电站在西北电网范围统一调配,风电、太阳能发电主要在省内就地消纳。近年来,青海省提出建设绿色能源示范省,拟打造海西、海南“两个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通过新建特高压通道外送消纳。“十三五”电力规划提出结合受端市场情况,积极推进青海等地区电力外送通道论证。

  关于您提出的尽快实施青海至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我局非常支持。为协调推进青海至河南特高压外送工程,我局成立了青海电力外送工作协调工作组,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在电力汇集方案、直流运行曲线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为输电工程的稳步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我局已收到国网公司上报的核准文件,并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该工程开展评估。下一步,我们将参考评估结论,按程序,依法依规,抓紧办理项目核准相关手续。

  关于您提出的启动±1100千伏青海海西~福建福州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考虑到±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为我国乃至世界电压等级最高、输电容量最大、传输距离最远的输电工程,目前只有在建的准东~华东特高压直流工程采用了该电压等级,其安全稳定运行需要进一步实践检验。此外,该通道将主要用于输送青海的清洁能源,其技术方案可行性及经济性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按照“全国统筹、市场引导、网源协调、结构优化”的原则,兼顾送端资源开发情况及我国电力市场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安全性、技术可行性及经济性等因素,统筹研究确定。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