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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342号(工交邮电类080号)提案答复的函(国能提电力〔2018〕17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39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8-10
 

  国能提电力〔2018〕17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342号(工交邮电类080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疆建立“一带一路”跨国电力枢纽中心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加强能源电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我局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工作中的重点领域之一。近年来,我局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推进电力国际合作,我国依托特高压、智能电网等核心技术和管理优势,目前已建成至俄罗斯、蒙古、吉尔吉斯、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家的跨国输电线路,实现与周边国家电网互联互通,互惠互利。此外,本着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我局支持国内电力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

  新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核心区、国家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近年来,为促进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国家加大了对新疆电力建设的支持力度,为满足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和电力外送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新疆电网通过哈密~敦煌、烟墩~沙州2个750千伏交流输电通道与西北主网联网,通过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通道与华中电网相连,疆电外送能力达到1300万千瓦。“疆电外送”第二条特高压直流通道准东~华东±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已于2015年12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建设,计划2018~2019年建成投产,届时将新增疆电外送能力1200万千瓦。

  关于您提出的国家牵头统筹协调周边国家间的电力互联互通通道建设,实现新疆和相邻国家的超高压输电线路的电力枢纽连接的建议。建设与周边国家间的电力互联通道,涉及国际、国内事务,要综合考虑技术、经济、政治、外交等多方面因素,需统筹深入论证。关于您提出的库车~巴基斯坦±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我局将在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框架下,综合考虑巴基斯坦电力供需形势以及新疆资源开发情况等因素,适时开展专题研究,推进新疆与周边国家电力互联互通。

  关于您提出的建立统一的全国电力市场,提升新能源跨区消纳力度的建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配套文件明确我国电力市场体系分为区域和省(区、市)电力市场,市场之间不分级别。即使在市场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也无建立如此大的地域范围和规模统一电力市场的先例,其必要性、安全性、经济性尚待深入论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目前主要任务应是打破省间电力市场壁垒,建设符合国情和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精神的区域电力市场,进一步促进跨区域的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市场化交易。为此,我局正积极推动各省(区、市)电力市场建设,包括推进市场规则出台、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等,并指导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开展跨区域省间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交易,利用跨区域省间输电通道富余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此外,我局支持新疆方面通过扩大新能源替代自备电厂交易规模和新能源参与跨省跨区发电权交易等方式,提升新疆新能源消纳力度,同时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提高电力企业参与辅助服务的积极性,合理引导自备电厂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新能源电力消纳,并通过市场化手段对调峰成本给予经济补偿。

  关于您提出的加快建设“疆电外送”通道的建议。我局积极支持“疆电外送”相关工作,电力“十三五”规划提出根据市场需求积极推进新疆第三回外送通道研究论证。目前,我们已经组织电网企业、咨询机构等单位开展了专题研究,初步结论认为,疆电外送第三回通道充分考虑川渝电网水电外送的接续、水火互济等需要后,落点重庆基本可行。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电力“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工作,综合考虑新疆的能源资源禀赋、川渝地区供需形势等因素,进一步科学研究论证“疆电外送”第三回直流通道工程方案,推动新疆能源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提升国家能源安全水平。

  关于您提出的加大新疆内部高压和超高压基础骨干电力网络的建设,实现南北疆电力的紧密互联互通的建议。目前,新疆750千伏电网已形成“三环网、两延伸”的网架结构,已覆盖全疆大部分地区。为加大对新疆城乡居民用电的支持力度,促进新疆电网发展,电力“十三五”规划已明确新疆电网主网架的发展重点是:“新疆电网进一步向南疆延伸,形成750千伏多环网结构。”此外,在今年印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十三五”电网主网架规划工作的通知》中,我局已将加强南北疆互联的伊犁~库车Ⅱ回、加强南疆750千伏网架的库车~阿克苏~巴楚Ⅱ回等一批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纳入了国家规划,将有效提升新疆750千伏主网架安全稳定水平,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的电力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提案,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