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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49号(工交邮电类044号)提案答复的函(国能提电力〔2018〕35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8-00388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8-08-20 |
国能提电力〔2018〕35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49号(工交邮电类044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电动汽车智能有序充电和电池梯次利用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大力发展电动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推动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能源消费革命的具体举措。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补齐行业发展短板和方便百姓绿色出行。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发展。据初步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27.2万个,较去年同期增长58.4%;居民专用充电桩32.1万个,较去年同期增长140.4%。同时,充电设施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已建立城市级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平台,国家电网公司等重点充电运营企业也建立了监控平台。充电接口新国标得到有效实施,接口标准基本实现统一。国家组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并在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等领域发挥重要积极作用。整体来看,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基本支撑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但仍面临着基础不牢固、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等问题,需加大建设力度,优化规划布局,提升发展水平。我局完全赞同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电动汽车智能有序充电和电池梯次利用的提案,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参考采纳,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快速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探索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服务。近年来,电动汽车产业迅猛发展,电动乘用车占比较高,其充电方式以居家充电为主,公共应急快充为辅。根据行业专家预测分析,未来电动乘用车80%将在居住区充电、80%将使用低谷电。按北京市未来100万辆私人电动乘用车(预计2025年有望达到),若集中在下班后(晚间19点至21点)启动充电测算,充电整体负荷将超过700万千瓦(交流充电桩功率7千瓦),是2017年北京电网最大负荷2254万千瓦的31%,可能导致电网负荷时段性大幅上升,进而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开展电动汽车有序充电,可以解决峰谷不均和供需不匹配等问题,在满足大规模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同时,降低充电价格,是电动汽车规模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积极组织开展了“电动汽车充电对电网的影响及有序充电研究”。相关充电服务运营商积极开展有序充电示范,探索商业模式,开展标准制修订,引导电动汽车低谷充电,满足不断增长的规模化、多样化居家充电需求。 二、关于加大车载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支持力度。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车用动力蓄电池行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国家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工信部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惯例暂行办法》,突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提出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合理利用废旧动力蓄电池。二是启动试点工作。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引导作用,建设示范工程。三是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了产品设计规范、回收工艺规范、管理规则等不同类型的16项重点标准。目前,已发布产品规格尺寸、编码规则、拆解规范、余能检测4项国标,梯次利用国标正在报批,电池拆卸等5项国标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其他6项标准正在抓紧研制。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