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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435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电力〔2018〕150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38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7-23
 

  国能建电力〔2018〕150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43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将哈尔滨东~天津南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电工程纳入国家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规划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一直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下,按照绿色发展要求,我局积极探索通过特高压输电技术跨区优化配置新能源方案,不断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特高压通道21项(直流13项、交流8项),输电规模达1.4亿千瓦,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治雾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于您提出的将哈尔滨东~天津南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电工程纳入国家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规划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近年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增速下滑、用电需求增长放缓、装机规模逐年加大,出现了较严重的电力供大于求局面。为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东北振兴,我局提出了东北电力外送“三步走”战略,一是绥中电厂改接华北电网工程,二是赤峰元宝山电厂改接至河北电网工程,三是东北向华北送电特高压直流工程。目前,绥中电厂改接华北电网工程已经建成投产,将增加辽宁外送能力200万千瓦。元宝山电厂改接河北电网工程正在开展研究论证。内蒙古扎鲁特至山东青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于2016年8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开工,2017年12月建成投产,该工程设计输电能力1000万千瓦,将汇集东北各省区富余电力外送。2018年2月,我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东北新增电力外送通道送端临时分电比例的通知》,明确了各省的分电比例。通过扎鲁特至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运行情况来看,通道输送电力不及预期,各省送电规模均没达到分电份额,还具备继续组织东北富余电力外送的能力。

  关于哈尔滨东~天津南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电工程建设的问题涉及到电网结构、整体能源流向的重大改变,牵涉面较广,需要统筹研究。此外,专家对东北交流特高压的定位、送电可持续性和电价竞争力等方面还持不同意见。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全国同步电网格局论证和电力“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工作,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专题研究,充分考虑资源可持续性、送电方式和目标市场、东北地区电价承受能力等因素,深入论证建设哈尔滨东~天津南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电工程的可行性。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