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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电力〔2018〕200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8-00376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8-08-30 |
国能建电力〔2018〕200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以特高压为骨干网架的能源互联网,推动河北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建议收悉,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国家相关部委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一直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下,按照绿色发展要求,我们积极探索通过特高压输电技术跨区优化配置新能源方案,不断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特高压通道21项(直流13项、交流8项),输电规模达1.4亿千瓦,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治雾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河北省用电需求增长较快,是外来电需求大省,2017年,河北省发电装机6840万千瓦,全社会用电量3442亿千瓦时,河北南网接受陕北、山西等外来电力465万千瓦,冀北电网接受内蒙、东北等地外来电力900万千瓦。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国家战略的实施,预计“十四五”,河北省将有较大的电力缺口。 关于张北-北京西特高压交流工程。目前,我局已委托咨询机构开展了张家口电力消纳外送研究工作,根据研究结论,初步认为建设张北-北京西(雄安)特高压交流通道是必要的,下一步将结合论证结果及《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滚动修编,尽快明确张家口新能源外送消纳方案。关于西南水电-河北特高压工程。目前,金沙江上游等电站的消纳方向,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河南等省均提出需求。近期,我局组织召开了金上送出规划座谈会,根据会议情况,初步认为,金上清洁电力与河北电力负荷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启动了金沙江上游水电送河北输电方案研究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全国统筹、市场引导、网源协调、结构优化”的原则,统筹金沙江上游等水电开发时序,协调推进西南地区水电开发及外送河北工程。 关于你们提出的形成有利于坚强智能电网效益发挥的电价传导和形成机制的建议。目前,按照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思路,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建设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2016、2017年分别出台《关于印发<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11号)、《关于印发<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269号)。对于国家规划建设的输电线路,我们将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按照已出台办法相关规定,合理制定输配电价。 关于你们提出的出台“煤改电”等电网投资补贴政策等建议。对此,我们将研究利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河北“煤改电”配套的农村配电网改造。 下一步,我们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