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392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电力〔2018〕112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36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7-20
 

  国能建电力〔2018〕112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392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陕北-湖北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促进陕西清洁能源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一直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下,按照绿色发展要求,我局积极探索通过特高压输电技术跨区优化配置新能源方案,不断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特高压通道21项(直流13项、交流8项),输电规模达1.4亿千瓦,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治雾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陕西省是我国重要的电力外送基地,目前已建成宝鸡-德阳、灵宝背靠背、府谷电厂送河北、榆横-潍坊等电力外送输电工程,电力外送能力接近1500万千瓦。

  关于你们提出的尽快核准陕北-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我局高度重视。国家电网公司曾报来工程核准的请示,我局委托中咨公司进行了核准前评估。中咨公司评估认为,华中省间电网加强方案未确定前,该工程受端接入系统方案无法确定。结合中咨公司评估意见,并考虑到工程送端陕北煤电配套电源尚未落实,目前工程不具备实施条件,我局已将核准申请退回。下一步,我局将在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中,重点研究论证华中电网加强方案,并结合研究结论及陕北能源开发情况,统筹研究推进陕北-湖北特高压直流工程。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