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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778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7-0028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7-10-13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778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转变冬季取暖方式、从源头治理雾霾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国北方地区冬季大量使用散烧煤取暖,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巨大,迫切需要通过“煤改电”等方式推进清洁取暖,这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对于您所提建议,我们非常赞同,按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要求,我们正编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5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全面推进北方清洁取暖,并大力发展电取暖。

  一、关于大力推动冬季电取暖工作

  电取暖是北方地区实现清洁取暖、替代散烧煤的重要方式之一,我们一直积极推动电取暖发展。201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明确在居民取暖领域推进电能替代,推广电锅炉、分散式电采暖,替代散烧煤取暖。结合规划编制,我们将电取暖作为推进清洁取暖的主要策略之一,提出电锅炉供暖、分散式电供暖、热泵供暖等几种电供暖技术方式,并提出各种方式的适宜地区和适用条件,明确电供暖的发展目标。电供暖将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在替代散烧煤供暖的同时,降低弃风、弃光率,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更多消纳。

  二、关于电取暖电价与财政补贴

  电取暖具有明显的环保优势,可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但其使用成本远高于传统燃煤取暖。为支持电取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价格机制,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原则,深入推进电力体制和电力价格改革,创新电力交易方式,综合采取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峰谷和阶梯价格政策,切实降低电取暖等清洁取暖用能成本。为加大电取暖资金支持力度,近期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正在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基本思路是:中央财政采取综合奖补方式,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取暖,并同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试点地区散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试点工作重点支持“2+26”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采取地方自愿申报、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试点示范期为三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此外,还将通过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共同推动清洁取暖和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