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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150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7-0025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7-09-07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150号提案答复的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电力产业政策制定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一)电力体制改革成效初显

  2016年是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的重要一年,电力体制改革至少在五个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一是改革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多模式试点格局初步形成。截至目前,云南、贵州等21个省(区、市)开展了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重庆、广东等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售电侧改革试点,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已经覆盖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区、市),形成了以综合试点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二是输配电价改革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为多方直接交易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第一批6个试点省份省级电网和深圳电网输配电价已经公布,第二批12个试点省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已公布8个,剩余4个将陆续公布,第三批14个省级电网成本监审实地审核工作已基本完成,2017年上半年将全面完成首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同时,出台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透明的电网输配电价监管框架体系。三是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为电力市场化交易搭建了公平规范的交易平台。区域层面,组建了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成立了市场管理委员会。省级层面,除海南、西藏以外,全国其他省份均建立了电力交易机构,其中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山西、湖北、重庆等地组建了股份制交易机构。四是加快放开配售电业务,售电侧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建立。出台了《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建立了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和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目前,全国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已有数千家,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为电力用户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和不断优化增值的服务。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方面,推出了106个试点项目,建立了多元主体参与的竞争机制。五是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市场化交易初具规模。2016年,全国包括直接交易在内的市场化交易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9%。其中,直接交易电量接近80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

  (二)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坚决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出台《国家能源局2016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对国家能源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子项逐一梳理论证。2016年,国家能源局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1项,下放4项,取消下放比例为64%,超过国务院审改办50%的要求。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和审批。编制完成《国家能源局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准备印发并拟在局内试行。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组织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和涉企保证金。三是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和办理时限承诺制,全面清理行政许可类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报建手续清理工作和中介服务清理的落实工作。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进一步减少审批前置条件;三是试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四是多角度优化服务。

  二、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力产业布局

  一是加快推进通道建设,提升跨区域输电能力。2014年以来,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输电通道在内,国家发展改革委共计核准了“四交八直”12项跨省跨区特高压输电工程,新增输电能力约1亿千瓦,新增投资2850亿元,是“十二五”前三年“两交三直”特高压工程建设规模的3.4倍,为历史最高水平。在经济增长新常态的背景下,上述工程可满足2020年前我国主要用电地区电力需求。对于后续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我们将结合国家整体能源战略、受端电力市场发展、送端能源资源开发等因素,积极研究,统筹推进。

  二是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和智能化改造。智能电网是当前电力工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加大先进电网技术与储能技术的攻关力度,大力提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综合调配,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电源的能力,满足多元化民生用电需求。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规划,全面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三是升级改造配电网,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强城镇配电网建设。强化配电网统一规划,健全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模块化设计、规范化选型、标准化建设。积极服务新能源、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多元化负荷接入需求。做好与城乡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衔接,将管廊专项规划确定入廊的电力管线建设规模、时序纳入配电网规划。加快新型小乡镇、中心村电网和农业生产供电设施改造升级。开展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农村电网建设攻坚。加快西部及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特别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及革命老区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贫困地区通动力电。

  三、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结构调整

  (一)科学制定产业政策,保障电力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认真制定和推行有关政策,通过加强电力运行调节和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各类电源协调发展,促进电力结构调整。一是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印发《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逐年减少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电量,有序放开跨省跨区送受电计划,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各类电力资源有效配置。二是鼓励煤电机组挖掘自身潜力,开展灵活性改造。2016年以来,先后两批下达22个火电灵活性改造试点项目,总装机近1700万千瓦。同时,为提高煤电机组为可再生能源发电调峰的积极性,印发《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优先发电试行办法》,按照“谁调峰、谁受益”原则,研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优先发电制度,探索建立调峰机组补偿激励机制,鼓励跨省区调峰补偿。三是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在甘肃、内蒙古、吉林开展试点工作,优化电力运行方式,鼓励煤电机组实施深度调峰,充分发挥抽水蓄能机组和储能设备的快速调峰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四是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深化城市试点工作,江苏省2016年连续第二年实施全省范围需求响应,临时削减和转移高峰负荷达到345万千瓦。

  (二)深化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进电力结构调整。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从两方面推进电力生产消费革命:一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推动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开启低碳供应新时代。二是不断提高煤电机组效率,降低供电煤耗,全面推广世界一流水平的能效标准;加快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新建大型机组采用超超临界等最先进的发电技术,建设高效、超低排放煤电机组,推动实现燃煤电厂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燃气电厂排放水平,建立世界最清洁的煤电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电力司,010-68555070

 

国家能源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