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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22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7-00245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7-09-07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22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风光电供热、助力采暖季治霾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国北方地区冬季大量使用散烧煤取暖,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巨大,迫切需要通过“煤改电”等方式推进清洁取暖,这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对于您所提建议,我们非常赞同,按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要求,我们正编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5年规划,将全面推进北方清洁取暖,并积极发展风电、光电等清洁能源供暖。

  一、关于近期鼓励就地就近以电供热

  我们积极支持通过风电、光伏发电供暖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缓解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运行困难,促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从2010年起,我局组织内蒙、吉林、北京等省(市)开展风电清洁供暖项目示范,目前已经建成8个示范项目,总供暖面积约186万平方米。在我局近期拟发布的《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供热利用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将规模化推广清洁电力供热作为促进各类可再生能源供热技术规模化应用的重要任务。在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供热需求量大、电力供应相对过剩的“三北”地区,以解决现有新能源项目弃风弃光等限电问题为重点,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困难地区的项目参与供热,利用低谷富余电力替代燃煤小锅炉,同时因地制宜推广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地热及低温热源结合的绿色综合供热系统,提高清洁电力就地消纳比重。

  二、关于中长期发展远途以电供热

  (一)关于加快建设特高压线路。2014年以来,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输电通道在内,国家发展改革委共计核准了“四交八直”12项跨省跨区特高压输电工程,新增输电能力约1亿千瓦,新增投资2850亿元,是“十二五”前三年“两交三直”特高压工程建设规模的3.4倍,为历史最高水平。在经济增长新常态的背景下,上述工程可满足2020年前我国主要用电地区电力需求。对于后续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我们认为需要结合国家整体能源战略、受端电力市场发展、送端能源资源开发等因素,积极研究,统筹推进。

  (二)关于加大电网配套能力建设,积极向京津冀外送清洁电力。《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京津冀地区加强500千伏电网建设和配电网升级改造,实现首都接受外来电能力2200万千瓦以上,满足“电能替代”工程用电需求,确保首都供电安全;建设张北至北京柔性直流工程,增加张北地区风光电外送能力。根据《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和《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十三五”期间京津冀地区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超过1600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监督落实,全面加快电网建设进度,提升京津冀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保障京津冀一体化快速发展。

  (三)关于提升系统调峰能力。在调峰电源方面,开展了两批共22个火电灵活性改造试点项目,对提升东北等地区系统调峰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大大降低了弃风弃光率。在储能技术方面,将积极推进压缩空气和液流电池等各种储能技术试验示范,重点在大规模储能领域建设一批创新示范工程。在电网技术方面,将按照《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全面提升电力系统智能化水平,加大智能电网等先进电网技术攻关力度,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资源的能力。

  三、关于加强政策扶持、机制创新和广泛宣传

  目前,我们正在编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5年规划,将明确清洁取暖在资金支持、价格机制、市场交易、能源供应、技术装备、产业体系、污染监管等多方面的支持政策。其中,对于电取暖,将重点通过完善峰谷和阶梯电价、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等方式,降低用电成本,推动电取暖发展。为支持新能源发电持续发展,还将研究改革现行新能源发电补贴政策,缓解补贴资金缺口。在宣传方面,将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改变传统取暖习惯。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