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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举办全国电力应急管理研讨培训班(司局级)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9705/2017-00048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7-04-19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举办全国电力应急

  管理研讨培训班(司局级)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提高社会综合应急能力,定于近期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全国电力应急管理研讨培训班(司局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5月15-19日,共5天。5月14日(周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

  三、培训对象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司局级负责同志(各1人);

  2.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司局级负责同志(各1人)。

  四、培训内容及方法

  通过专题讲授、案例教学、分组研讨、模拟演练等多种教学形式,开展应急管理理论与实践、《预案》问题研究、大型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决策与演练等课程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综合协调处置能力。

  五、培训费用

  此次培训费用由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干部培训专项经费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其他

  1.请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含电子表格)和学员本人2寸白底证件照片电子档(文件名为:学员姓名+单位)于4月27日12时前报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联系人:单新健

  电 话:010-66597434,15872362198

  传 真:010-66597462

  邮 箱:yingji@nea.gov.cn

  2.请学员携带本通知复印件于5月14日(全天)前往国家行政学院3号公寓一层大厅报到。报到联系电话:010-68929665。

  3.学员报到时需按每人每天5元标准缴纳伙食费。

  4.学员公寓房间内配有电脑、宽带网络、洗漱用品,包、笔、本等文具。学院有游泳馆、篮球馆、羽毛球馆、网球馆、乒乓球室、健身房等体育健身场所。学员可自备运动服装、浅色底运动鞋以及相关体育用品,到体育场所健身。

  5.学员可登陆国家行政学院网页(www.nsa.gov.cn)查阅“学员须知”栏目,了解入学有关事项的要求。

  6.培训期间,学员应严守培训纪律,不承担原单位的开会、调研、出差等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得请假,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应及时报班主任,请假2天及以上将予以退学。禁止他人代替参加培训,一经发现将予以退学。禁止学员携带家属陪同。

  附件: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