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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85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6-0053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6-09-09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852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促进“美丽江苏”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5年9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发展峰会上提出倡议探讨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推动以清洁和绿色方式满足全球电力需求。这一倡议对推动全球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落实倡议,我们会同相关单位,结合当前技术发展和国际外交环境,认真开展了研究,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你们提出建议加快推进中国能源互联网建设,为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建议,我局非常赞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已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392号),文中对能源互联网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和电力发展规划已经纳入了智能电网发展等问题,可以说,能源互联网已经纳入了国家战略。

  你们提出在“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江苏特高压交流北环网(南京-徐州-连云港-泰州)工程和±800千伏陇彬-江苏特高压直流工程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目前,晋北~江苏、锡盟~泰州特高压直流工程均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开工,建成后将增加江苏接受省外电力超过1800万千瓦,基本满足“十三五”期间江苏用电需求。关于江苏特高压交流北环网(南京~徐州~连云港~泰州特高压交流工程)、陇彬-江苏特高压直流工程,我们将结合送端电源基地开发进度、受端电力市场空间、江苏输配电价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考虑、认真研究。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