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84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6-0051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6-09-18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841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特高压电网建设促进河北张家口地区风电消纳送出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下,按照“稳增长、调结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特高压交直流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大了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6项,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3项。“四交八直”共12项特高压工程核准在建,新增输电能力超过9000万千瓦,投资超过2850亿元。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电力统一规划和尽快核准、启动建设一批特高压工程及大型煤电、水电、新能源基地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目前,我局正在编制“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提出“十三五”及未来一段时间电网发展初步思路:一是在维持现有6大区域电网格局基本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区域电网主网架,“十三五”建成西南电网,初步建成华东、华北区域特高压交流骨干网架,充分发挥已建成交流特高压作用;二是增强区域内部的省间联络,提高区域内省间调剂余缺能力;三是合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区外送,着力满足新能源等电力资源优化配置需要;四是重视配电网,特别是农网规划和建设,立足民生,做好电力普遍服务;五是着眼长远,加大智能电网和能源互联网等的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努力提升电网效率和可靠性,适应新能源、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等发展需要;六是结合电力工业形势发展,加强中长期电网布局规划研究,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于符合以上规划思路的国内特高压项目,我局将纳入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推进落实。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要注重系统经济性,立足就地消纳,充分发掘可再生能源消纳和电力辅助服务潜力,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其他能源协调发展。一是优化布局,鼓励分散接入就地消纳,同时加快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加强负荷侧管理。鼓励尽量靠近负荷集中区布局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就近分散接入当地电网,就近利用。积极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能电网建设政策落实,着力解决配电网薄弱环节,推广智能电网新技术应用,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同时,通过技术手段和价格信号,引导用户与电网的双向互动,降低用电侧调峰需求。二是加强电源开发与电网发展协调统一,转变大基地开发模式,不再简单以资源确定开发规模,并同步开展接入电网规划研究,确定电力消纳市场、送电方向等,明确接入方案和建设时序。

  关于您提出的加快特高压工程核准及建设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考虑目前我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需求迫切,国家提出启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跨省跨区输电工程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经济带动力强,选择合适项目加快建设,近期可发挥投资带动作用,远期可提高电网适应性,增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此,我们拟按照“预期明确、适度超前”原则,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一是对于满足“十三五”后期、“十四五”能源开发及跨区输送需要项目,适度提前建设。条件成熟一个,核准开工一个,及早发挥投资带动作用;二是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抓紧组织开展“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相关课题论证。考虑到结论尚未明确,时机尚不成熟,涉及“三华”同步电网项目暂不考虑;三是抓紧沟通协调已明确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送端电源布局和受端市场空间,如山西到江苏直流特高压工程、榆横至潍坊交流特高压工程等,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关于您提出的尽快核准建设张北~赣州特高压工程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近年来,受经济发展新常态影响,全国电力需求普遍低迷。经测算,“十三五”电力规划中已明确的电源及输电通道可满足“十三五”期间全国用电增长需要。关于尽快核准建设张北~赣州特高压工程的问题,我局将结合国内电力需求变化,进一步研究论证。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