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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26号(工交邮电类058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6-00480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6-09-20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26号

  (工交邮电类0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国家在生态功能区加大电力输送通道建设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下,按照“稳增长、调结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特高压交直流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大了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6项,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3项。“四交八直”共12项特高压工程核准在建,新增输电能力超过9000万千瓦,投资超过2850亿元。

  目前,我局正在编制“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提出“十三五”及未来一段时间电网发展初步思路:一是在维持现有6大区域电网格局基本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区域电网主网架,“十三五”建成西南电网,初步建成华东、华北区域特高压交流骨干网架,充分发挥已建成交流特高压作用;二是增强区域内部的省间联络,提高区域内省间调剂余缺能力;三是合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区外送,着力满足新能源等电力资源优化配置需要;四是重视配电网,特别是农网规划和建设,立足民生,做好电力普遍服务;五是着眼长远,加大智能电网和能源互联网等的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努力提升电网效率和可靠性,适应新能源、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等发展需要;六是结合电力工业形势发展,加强中长期电网布局规划研究,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关于您提出的加快阿坝藏区骨架电网的规划投资建设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十三五”期间,我局规划加强四川西部水电基地至负荷中心500千伏输电通道建设,加快建设川渝第三条500千伏输电通道建设,提高川渝间电网互济能力,建设藏中电网与昌都联网工程,在四川、重庆和西藏电网基础上,形成西南电网,加强四川水电在更大范围内统筹消纳的能力。同时规划金中至广西±5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四川水电外送第四回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输电工程等水电外送通道,并已将此列入《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关于您提出的加快推进雅安~武汉特高压交流工程的核准和建设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自从提出发展特高压技术以来,国家电网公司一直建议以雅安至武汉特高压交流工程替代规划的川渝500千伏第三通道。我局委托中咨公司、工程院进行对比咨询,咨询意见建议优先建设川渝500千伏交流通道。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已同意按照500千伏交流方案建设,我局正在督促国家电网公司抓紧开展川电外送第三通道前期工作,完善技术方案,条件具备后,加快实施,力争2017年建成投运。

  关于您提出的关停东部部分火电,减少雾霾,为四川清洁能源外送提供能源供应空间的建议,我局非常赞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国用电量增速逐年放缓,煤电潜在过剩风险日益显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煤电行业有序发展,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采取“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等措施,严控电力盈余省份(包括山东、浙江等受电省份)煤电规划建设规模。同时,“十三五”期间,国家将继续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煤电机组(含企业自备电厂机组),包括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且不实施环保改造的煤电机组,特别是单机30万千瓦以下,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运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有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