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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02号(工交邮电类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6-0047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6-09-20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02号

  (工交邮电类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疆特高压电网建设和电力消纳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促进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国家加大了对新疆电力建设的支持力度。截至2015年底,全疆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576万千瓦,其中水电540万千瓦,火电3702万千瓦,风电1691万千瓦,太阳能发电529万千瓦,其他114万千瓦。2015年新疆全社会用电量及最大负荷分别为1602.3亿千瓦时、2573.15万千瓦,同比分别增长6.95%、11.69%。目前,自治区电网已初步形成750千伏主干网架,与西北电网通过4回750千伏交流线路联系,与华中电网通过1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线路联系,疆电外送能力达到1300万千瓦。电力基础设施的长足发展,为满足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和电力外送提供了有力保障。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核准±1100千伏准东~成都的特高压直流工程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受我局委托,中咨公司组织相关专家于2013年8月完成评估并上报了《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关于疆电外送第二条特高压通道落点四川方案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认为疆电外送第二通道落点四川方案存在四川消纳疆电的市场空间较小、疆电入川的经济竞争力较弱、四川电网抗事故冲击能力相对较弱、四川枯期缺电问题随着雅砻江两河口和大渡河双江口两个控制性水电站陆续投产,在近期和中远期都会得到较好解决等问题,并不是疆电外送的最优落点,落点华东电网更具优势。根据相关意见,我局于2013年11月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准东至华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经过各方协同推动,目前准东~华东±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已经核准在建,建成后可增加疆电外送能力1200万千瓦。

  您提出的关于将±800千伏哈密北~河南信阳特高压直流工程纳入国家“十三五”电力规划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近年来,受经济发展增速放缓影响,全国电力需求低迷。经测算,“十三五”电力规划中已明确的电源及输电通道可满足“十三五”期间全国用电增长需要。关于您提出的哈密北~河南信阳特高压直流工程,我局将结合国内电力需求变化,进一步研究论证。

  您提出的协调对口援疆省市以“援疆+市场化”即“电力援疆”方式扩大新疆电力外送规模建议,我们非常支持。为贯彻落实中发9 号文件精神, 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62号),明确跨省跨区送电由送受电双方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平等协商或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和价格,并建立价格调整机制。鼓励送受电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电量交易和价格调整机制,并通过长期合同予以明确。为支持新疆地区发展,国家发改委将支持相关省份按照略低于标杆电价(或平均购电价格)确定疆电落地价格。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电力运行调节,支持送受电双方按照市场化方式签订协议,加大协调力度,促进新疆电力外送,充分发挥好包括哈密~郑州直流工程在内的现有外送通道的作用。

  您提出的对新疆10个750千伏电网项目由国家给予80%电力专项资金的建议,我们非常重视。目前,国家发改委没有设立用于支持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新疆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资金采用由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负责筹措,国家电网公司在全国援疆省份进行统筹支援的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将继续支持国家电网公司协调援疆省份省级电网公司对新疆电网工程建设加大支持力度。

  您提出的进一步提高新疆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国家资本金比例的建议,我们非常重视。国务院已决定“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各地建设任务都很重,而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没有较大幅度增加。若提高新疆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比例,将会影响新疆自治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总规模和建设任务按时完成,目前暂不具备提高新疆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比例的条件。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有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