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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00号(经济发展类109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6-0047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6-09-20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00号

  (经济发展类109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意见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局正在编制“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提出“十三五”及未来一段时间电网发展初步思路:一是在维持现有6大区域电网格局基本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区域电网主网架,“十三五”建成西南电网,初步建成华东、华北区域特高压交流骨干网架,充分发挥已建成交流特高压作用;二是增强区域内部的省间联络,提高区域内省间调剂余缺能力;三是合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区外送,着力满足新能源等电力资源优化配置需要;四是重视配电网,特别是农网规划和建设,立足民生,做好电力普遍服务;五是着眼长远,加大智能电网和能源互联网等的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努力提升电网效率和可靠性,适应新能源、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等发展需要;六是结合电力工业形势发展,加强中长期电网布局规划研究,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关于您提出的规划建设以黑龙江为起点的±800千伏直流或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电线路,直接向华北地区长距离送电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近年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增速下滑、用电需求增长放缓、装机规模逐年加大,出现了较严重的电力供大于求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问题,对于实现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东北振兴意义重大。

  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要求“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切实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问题”。为此,国家发改委印发了《东北地区在建和今明两年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表的通知》(发改东北〔2014〕2003号),加快推进一批东北地区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我局提出了东北电力外送“三步走”战略,一是绥中电厂改接华北电网工程,二是赤峰元宝山电厂改接至河北电网工程,三是东北向华北送电特高压直流工程。

  目前,绥中电厂改接华北电网工程已经建成投产,元宝山电厂改接河北电网工程正在开展研究论证,东北向华北送电的内蒙古扎鲁特至山东青州±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已于2016年8月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发改能源〔2016〕1756 号)。这些工程所增加的电力电量空间将在全东北地区统筹分配,极大缓解东北各省区的“窝电”问题。我局将积极推进工程后续各项工作,争取这些工程早日投产,更好地服务东北地区电力工业和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受经济发展增速放缓影响,全国电力需求低迷。经测算,“十三五”电力规划中已明确的电源及输电通道可满足“十三五”期间全国用电增长需要。关于再新规划建设一条黑龙江省为起点的特高压输电通道,我局将结合国内电力需求变化,进一步研究论证。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有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