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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631号(工交邮电类30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6-0047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6-09-18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631号

  (工交邮电类30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把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纳入国家顶层规划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电网公司,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传统汽车在城市集中消费大量燃油是造成严重雾霾的重要原因。大力发展电动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推动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我局已持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充电设施快速发展。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今年1-7月全国新增公共充电桩3.6万个,是2015年全年的2.1倍,累计建成8.6万个。同时,随车建成私人专用充电桩接近6万个。整体来看,我国电动汽车的车桩比已接近4:1,有效地支撑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但仍需加大建设力度,优化规划布局,提升发展水平。

  一、关于把新能源汽车补贴和充电桩补贴倾向于能源站补贴,做好能源站政策支持和帮扶工作。国内外研究和实践证明,充电模式是电动汽车电能补给的主要方式。电池更换适用于公交、环卫、出租等连续行驶里程长、要求快速补给电能的车型。目前,北京、天津、青岛等城市已建设投运了一批公交、环卫充换电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我局将结合充电汽车和车用电池技术进步,探索换电式电动汽车的发展和应用方向,研究换电站储能等运营模式和换电式电动汽车协同发展路径。同时,在出台和调整补贴等优惠政策时对换电式能源站予以重点考虑。

  二、关于建立起电池在电动汽车上安装规范化标准。我局已会同工信部、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加快完成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标准的修订与颁布,加快实现充电标准的统一。积极推进充电接口互操作性检测及服务平台间数据交换等相关标准的制修订。进一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工程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以及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标准与管理规范,加快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的道路交通标识体系和相关规范。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电动汽车与充换电设施等行业间的统筹协调,积极推进换电设施标准体系的完善,促进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规范发展。

  三、关于组织协调国家电力部门参与新能源电动汽车改革,推进能源站与互联网和物联网合作,共同打造中国能源产业服务模式。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和动力电池技术快速进步,电动汽车作为储能单元将成为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技术,可实现电网削峰填谷、调频、负荷备用等辅助服务,促进电网高效经济运行,有效延伸电动汽车价值链。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关键技术研究和工程示范,深入探索电动汽车在能源互联网发展中的应用模式,助推我国“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有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