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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56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294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9-02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568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特高压是指交流电压1000千伏、直流电压±80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技术。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中,结合国家整体能源布局,逐步探索特高压输电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6项,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3项,另有3项直流和4项交流项目正在建设。

  通过实践,各方对推广应用特高压直流技术基本达成一致,普遍认为特高压交流技术可行,但对其应用仍存争议,焦点集中在大规模应用特高压交流的安全性、必要性和经济性,尤其是建设“三华”(华北、华中、华东)同步电网的问题上。为全面深入论证应用交流特高压技术的必要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促进未来电网科学有序发展,我局已组织电力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等多方力量参与,确定了24个相关研究课题,重点研究特高压交流推广应用问题。

  我局拟按照“预期明确、适度超前”原则,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一是对于满足“十三五”后期、“十四五”能源开发及跨区输送需要项目,适度提前建设。条件成熟一个,核准开工一个,及早发挥投资带动作用;二是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抓紧组织开展“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相关课题论证。考虑到结论尚未明确,时机尚不成熟,涉及“三华”同步电网项目暂不考虑;三是抓紧沟通协调已明确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送端电源布局和受端市场空间,如锡盟~山东、蒙西~天津南特高压工程等,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你们提出的将呼伦贝尔~大庆~扎鲁特1000千伏交流工程和呼伦贝尔~山东±800千伏直流工程纳入国家“十三五”能源电力规划,以及尽快核准开工建设呼伦贝尔~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

  在做好节约用水和内蒙草原生态及京津生态屏障保护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适度增加内蒙古电力外送规模是必要的。呼伦贝尔是东北地区重要的煤炭基地,是保障东北地区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能源储备。当前东北地区经济增长较为缓慢,电力需求增长放缓,因此呼伦贝尔电源基地开发节奏相对放慢。考虑到东北现有500千伏电网利用率仍有提高空间,网架结构还可进一步优化,建设呼盟~扎鲁特、扎鲁特~锦州、扎鲁特~沈阳等东北电网区内特高压交流工程的时机尚不成熟。对于您提出的呼伦贝尔~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我局将结合华北北地区经济发展和负荷增长在“十三五”电力规划中统筹考虑。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