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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73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29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9-02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733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福建特高压电网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特高压是指交流电压1000千伏、直流电压±80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技术。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中,结合国家整体能源布局,逐步探索特高压输电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6项,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3项,另有3项直流和4项交流项目正在建设。

  通过实践,各方对推广应用特高压直流技术基本达成一致;对特高压交流技术应用仍存争议,焦点集中在大规模应用特高压交流的安全性、必要性和经济性,尤其是建设“三华”(华北、华中、华东)同步电网的问题上。为全面深入论证应用交流特高压技术的必要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促进未来电网科学有序发展,我局已组织电力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等多方力量参与,确定了24个相关研究课题,重点研究特高压交流推广应用问题。

  考虑目前我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需求迫切,国家提出启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跨省跨区输电工程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经济带动力强,选择合适项目加快建设,近期可发挥投资带动作用,远期可提高电网适应性,增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此,我局拟按照“预期明确、适度超前”原则,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一是对于满足“十三五”后期、“十四五”能源开发及跨区输送需要项目,适度提前建设。条件成熟一个,核准开工一个,及早发挥投资带动作用;二是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抓紧组织开展“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相关课题论证。考虑到结论尚未明确,时机尚不成熟,涉及“三华”同步电网项目暂不考虑;三是抓紧沟通协调已明确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送端电源布局和受端市场空间,如锡盟~山东、蒙西~天津南特高压工程等,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截至2014年底,福建省发电装机总容量为4444万千瓦,其中水电1288万千瓦,火电2671万千瓦,核电327万千瓦,风电150万千瓦,太阳能8万千瓦。目前,福建电网已形成三横两纵环绕全省的“日”字形500千伏主网结构,并通过2回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线路与华东主网相联,通过2回500千伏省际联络线与浙江电网相联,基本满足“十三五”中期电力发展需要。

  关于你们提出的福州~厦门特高压交流工程和福建与江西电网联网工程纳入国家“十三五”能源电力规划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对于福州~厦门特高压交流工程,我局正在进行全国“十三五”电力规划编制工作,下一步将结合国家整体能源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交流特高压课题研究成果,在“十三五”电力规划中认真研究,统筹考虑。对于福建与江西电网联网工程,我局将与两省地方政府进行对接,认真研究联网方案,并结合两省电网现况和实际需求统筹考虑。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