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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4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28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9-02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48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特高压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国家“十三五”能源电力规划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特高压是指交流电压1000千伏、直流电压±80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技术。一直以来,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中,结合国家整体能源布局,逐步探索特高压输电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6项,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3项,另有3项直流和4项交流项目正在建设。

  通过实践,各方对推广应用特高压直流技术基本达成一致,普遍认为特高压交流技术可行,但对其应用仍存争议,焦点集中在大规模应用特高压交流的安全性、必要性和经济性,尤其是建设“三华”(华北、华中、华东)同步电网的问题上。为全面深入论证应用交流特高压技术的必要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促进未来电网科学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已组织电力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等多方力量参与,确定了24个相关研究课题,重点研究特高压交流推广应用问题。

  考虑目前我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需求迫切,国家提出启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跨省跨区输电工程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经济带动力强,选择合适项目加快建设,近期可发挥投资带动作用,远期可提高电网适应性,增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此,我们拟按照“预期明确、适度超前”原则,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一是对于满足“十三五”后期、“十四五”能源开发及跨区输送需要项目,适度提前建设。条件成熟一个,核准开工一个,及早发挥投资带动作用;二是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抓紧组织开展“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相关课题论证。考虑到结论尚未明确,时机尚不成熟,涉及“三华”同步电网项目暂不考虑;三是抓紧沟通协调已明确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送端电源布局和受端市场空间,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关于你们提出的尽快核准“四交四直”工程中其余“一交三直”工程,确保实现预期的建设任务的建议,我们非常支持。目前,榆横~潍坊特高压交流工程已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在建,锡盟~泰州、上海庙~山东、滇西北~广东特高压直流工程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均计划2017年建成投产。为协调尚未核准的锡盟~泰州等直流特高压工程前期工作相关事项,我们多次组织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电网公司、咨询机构召开工程协调会,积极推动工程进展。待以上工程完成前期工作并上报核准申请后,我们将尽快按程序履行核准手续。

  关于你们提出的将特高压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国家“十三五”能源电力规划的建议,我们非常重视。我们正在进行全国“十三五”电力规划编制工作,下一步将结合国家整体能源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交流特高压课题研究成果,在“十三五”电力规划中认真研究特高压电网发展问题。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