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5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28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8-31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55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特高压是指交流电压1000千伏、直流电压±80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技术。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中,结合国家整体能源布局,逐步探索特高压输电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6项,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3项,另有3项直流和4项交流项目正在建设。

  通过实践,各方对推广应用特高压直流技术基本达成一致,普遍认为特高压交流技术可行,但对其应用仍存争议,焦点集中在大规模应用特高压交流的安全性、必要性和经济性,尤其是建设“三华”(华北、华中、华东)同步电网的问题上。为全面深入论证应用交流特高压技术的必要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促进未来电网科学有序发展,我局已组织电力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等多方力量参与,确定了24个相关研究课题,重点研究特高压交流推广应用问题。

  考虑目前我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需求迫切,国家提出启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跨省跨区输电工程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经济带动力强,选择合适项目加快建设,近期可发挥投资带动作用,远期可提高电网适应性,增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此,我局拟按照“预期明确、适度超前”原则,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一是对于满足“十三五”后期、“十四五”能源开发及跨区输送需要项目,适度提前建设。条件成熟一个,核准开工一个,及早发挥投资带动作用;二是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抓紧组织开展“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相关课题论证。考虑到结论尚未明确,时机尚不成熟,涉及“三华”同步电网项目暂不考虑;三是抓紧沟通协调已明确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送端电源布局和受端市场空间,如山西到江苏直流特高压工程、榆横至潍坊交流特高压工程等,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你们提出的将东北特高压交流电网纳入国家“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并尽快批复同意吉林白城至蒙东特高压交流工程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近年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增速下滑、用电需求增长放缓、装机规模逐年加大,出现了较严重的电力供大于求局面。区内送电500千伏通道、超高压直流通道利用率尚有提升空间,近期内在东北地区建设特高压交流电网的必要性尚需深入研究。我局将结合国家“十三五”电力规划,认真研究,统筹考虑东北特高压交流电网建设问题。

  你们提出的尽快批复同意蒙东至“三华”电网的特高压直流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为解决东北地区电力消纳及电力工业长期可持续发展问题,我局提出了东北电力外送“三步走”战略,一是绥中电厂改接华北电网工程,二是赤峰元宝山电厂改接至河北电网工程,三是东北向华北送电特高压直流工程。以上工程的建设,可以有效缓解东北地区多电局面,满足华北地区电力需求。

  为加快推动东北电力外送有关工作,我局专门召开了东北电力外送直流工程论证会,并请咨询机构对工程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初步确定方案为内蒙古扎鲁特至山东青州±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工程投产后,将有效缓解包括吉林在内的“窝电”和弃风压力。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工程各项工作。

  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