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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645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5-00277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5-08-31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645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内蒙古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特高压是指交流电压1000千伏、直流电压±80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技术。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中,结合国家整体能源布局,逐步探索特高压输电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6项,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3项,另有3项直流和4项交流项目正在建设。 通过实践,各方对推广应用特高压直流技术基本达成一致,普遍认为特高压交流技术可行,但对其应用仍存争议,焦点集中在大规模应用特高压交流的安全性、必要性和经济性,尤其是建设“三华”(华北、华中、华东)同步电网的问题上。为全面深入论证应用交流特高压技术的必要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促进未来电网科学有序发展,我局已组织电力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等多方力量参与,确定了24个相关研究课题,重点研究特高压交流推广应用问题。 考虑目前我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需求迫切,国家提出启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跨省跨区输电工程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经济带动力强,选择合适项目加快建设,近期可发挥投资带动作用,远期可提高电网适应性,增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此,我局拟按照“预期明确、适度超前”原则,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一是对于满足“十三五”后期、“十四五”能源开发及跨区输送需要项目,适度提前建设。条件成熟一个,核准开工一个,及早发挥投资带动作用;二是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抓紧组织开展“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相关课题论证。考虑到结论尚未明确,时机尚不成熟,涉及“三华”同步电网项目暂不考虑;三是抓紧沟通协调已明确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送端电源布局和受端市场空间,如锡盟~山东、蒙西~天津南特高压工程等,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你们提出的将以内蒙古为起点的尚未纳入国家规划的“五交三直”特高压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能源电力规划,以及尽快核准建设“一交五直”相关特高压工程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目前,锡盟~江苏、上海庙~山东两个特高压直流工程已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二条重点通道,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17年建成投产。同时,我局规划建设的东北外送特高压直流工程初步考虑采用扎鲁特~青州一回±800千伏直流,或扎鲁特~青州、双城~沧州两回±660千伏直流方案取代国家电网公司此前提出的扎鲁特~驻马店方案。由于东北电网近期用电增速严重下降,东北现有500千伏电网利用率尚有提高空间,呼盟~扎鲁特、扎鲁特~锦州、扎鲁特~沈阳等东北电网区内特高压交流工程目前暂不考虑建设。对于其余不涉及“三华”同步电网的工程,我局已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待评估结论明确后,我局将按程序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程。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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