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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5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27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8-31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53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建设西南特高压电网,保障电力可靠供应,促进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特高压是指交流电压1000千伏、直流电压±80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技术。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中,结合国家整体能源布局,逐步探索特高压输电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6项,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3项,另有3项直流和4项交流项目正在建设。

  通过实践,各方对推广应用特高压直流技术基本达成一致,普遍认为特高压交流技术可行,但对其应用仍存争议,焦点集中在大规模应用特高压交流的安全性、必要性和经济性,尤其是建设“三华”(华北、华中、华东)同步电网的问题上。为全面深入论证应用交流特高压技术的必要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促进未来电网科学有序发展,我局已组织电力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等多方力量参与,确定了24个相关研究课题,重点研究特高压交流推广应用问题。

  考虑目前我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需求迫切,国家提出启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跨省跨区输电工程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经济带动力强,选择合适项目加快建设,近期可发挥投资带动作用,远期可提高电网适应性,增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此,我局拟按照“预期明确、适度超前”原则,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一是对于满足“十三五”后期、“十四五”能源开发及跨区输送需要项目,适度提前建设。条件成熟一个,核准开工一个,及早发挥投资带动作用;二是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抓紧组织开展“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相关课题论证。考虑到结论尚未明确,时机尚不成熟,涉及“三华”同步电网项目暂不考虑;三是抓紧沟通协调已明确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送端电源布局和受端市场空间,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关于你们提出的将1000千伏西南特高压电网入渝纳入国家“十三五”能源电力发展规划,尽早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启动工程建设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为解决四川富余电力外送问题,满足重庆市用电需求,2006年,国家即规划建设川渝外送500千伏第三通道。但自从提出发展特高压技术以来,国家电网公司一直坚持以雅安至武汉特高压交流工程替代规划的川渝500千伏第三通道。由于特高压交流技术应用存在较大争议,导致川渝送电通道无法得到加强。

  2013年10月,我局按照重大项目科学决策机制要求,委托中咨公司对雅安至武汉特高压交流工程进行了核准评估。中咨公司评估意见推荐建设川渝第三条500千伏输电通道和特高压直流送电华东方案代替特高压交流方案。鉴于中咨公司评估结论与国网公司方案差异较大,且国家电网公司坚持特高压交流方案,2014年5月我局又委托工程院对两个方案进行了对比咨询。工程院咨询意见建议优先建设四川雅安~重庆500千伏双回交流输电工程。为推动该工程进展,2014年9月我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抓紧开展川渝电网500千伏第三通道建设的通知》(国能电力〔2014〕422号),督促电网公司抓紧开展前期工作。

  为尽早建成川渝第三通道,我局近期又组织工程院、中咨公司和电规总院等咨询机构对川渝第三通道建设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十三五”电力规划研究成果和咨询机构意见,统筹考虑构建合理的川渝电网目标网架,工程暂不考虑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降压运行方案,并请国家电网公司按四川资阳~重庆思源方案开展川渝电网500千伏第三通道前期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电网公司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好建设用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规划选址等外部条件,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意见。科学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确保川渝电网第三通道于2016年底建成投产。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