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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44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274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9-02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443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特高压电网发展及福州~厦门特高压交流工程纳入国家“十三五”能源电力规划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特高压是指交流电压1000千伏、直流电压±80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技术。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中,结合国家整体能源布局,逐步探索特高压输电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6项,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3项,另有3项直流和4项交流项目正在建设。

  通过实践,各方对推广应用特高压直流技术基本达成一致;对特高压交流技术应用仍存争议,焦点集中在大规模应用特高压交流的安全性、必要性和经济性,尤其是建设“三华”(华北、华中、华东)同步电网的问题上。为全面深入论证应用交流特高压技术的必要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促进未来电网科学有序发展,我局已组织电力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等多方力量参与,确定了24个相关研究课题,重点研究特高压交流推广应用问题。

  截至2014年底,福建省发电装机总容量为4444万千瓦,其中水电1288万千瓦,火电2671万千瓦,核电327万千瓦,风电150万千瓦,太阳能8万千瓦。目前,福建电网已形成三横两纵环绕全省的“日”字形500千伏主网结构,并通过2回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线路与华东主网相联,通过2回500千伏省际联络线与浙江电网相联,基本满足“十三五”中期电力发展需要。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特高压电网作为国家能源发展的战略重点,以及将特高压电网发展规划及福州~厦门特高压交流工程纳入国家“十三五”能源电力规划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目前,我局正在进行全国“十三五”电力规划编制工作,下一步将结合国家整体能源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福建负荷增长和电源布局情况、交流特高压课题研究成果,在“十三五”电力规划中认真研究,统筹考虑特高压电网发展及福建特高压工程建设。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