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97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26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8-27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97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特高压入鲁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特高压是指交流电压1000千伏、直流电压±80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技术。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中,结合国家整体能源布局,逐步探索特高压输电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6项,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3项,另有3项直流和4项交流项目正在建设。

  通过实践,各方对推广应用特高压直流技术基本达成一致,普遍认为特高压交流技术可行,但对其应用仍存争议,焦点集中在大规模应用特高压交流的安全性、必要性和经济性,尤其是建设“三华”(华北、华中、华东)同步电网的问题上。为全面深入论证应用交流特高压技术的必要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促进未来电网科学有序发展,我局已组织电力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等多方力量参与,确定了24个相关研究课题,重点研究特高压交流推广应用问题。

  考虑目前我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需求迫切,国家提出启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跨省跨区输电工程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经济带动力强,选择合适项目加快建设,近期可发挥投资带动作用,远期可提高电网适应性,增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此,我局拟按照“预期明确、适度超前”原则,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一是对于满足“十三五”后期、“十四五”能源开发及跨区输送需要项目,适度提前建设。条件成熟一个,核准开工一个,及早发挥投资带动作用;二是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抓紧组织开展“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相关课题论证。考虑到结论尚未明确,时机尚不成熟,涉及“三华”同步电网项目暂不考虑;三是抓紧沟通协调已明确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送端电源布局和受端市场空间,如山西到江苏直流特高压工程、榆横至潍坊交流特高压工程等,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您提出的将特高压电网发展规划目标和重要项目纳入国家能源规划、电力发展规划等国家规划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目前,我局正在进行全国“十三五”电力规划编制工作,下一步将结合国家整体能源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交流特高压课题研究成果,在“十三五”电力规划中认真研究,统筹考虑特高压电网发展。

  您提出的尽快核准榆横~潍坊特高压交流和上海庙~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同意济南~枣庄~临沂~潍坊特高压交流工程、呼盟~青州特高压直流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继续加大“外电入鲁”规模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目前,榆横~潍坊特高压交流工程已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在建,上海庙~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已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二条重点通道,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17年建成投产。济南~枣庄~临沂~潍坊特高压交流工程属于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五交八直”特高压工程,我局已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待评估结论明确后,将按程序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程进展。关于东北电力外送特高压直流工程,我局专门召开了工程论证会,请咨询机构对工程方案进行研究论证。目前初步确定方案为内蒙古扎鲁特至山东青州±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工程各项工作。

  您提出的加快特高压输电通道的送端电源建设,促进电源与电网协调发展的建议,我局非常支持。在特高压工程前期工作和核准程序办理过程中,我局高度重视送端电源及其配套接入系统方案相关问题,2014年以来,我局建立了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电网公司、电源企业的协调机制,以保证特高压工程本体和送、受端电源电网建设协调进行,同步投产。我局将继续重视特高压输电通道的送端电源和受端电网建设问题,确保电源、电网建设时序科学合理,促进电源与电网协调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5年8月27日